为切实解决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和“招商服务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27号)和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和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实行“三化三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繁人社发〔2017〕8号)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园区管委会和招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繁峙县人民政府网(www.fanshi.gov.cn)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2个,单位性质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名额10名。具体单位、名额、岗位等详见《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2017年11月1日前的山西省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山西省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户籍迁出地证明)。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1日至198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2日08:00至2017年12月18日24:00前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查由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17年12月19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12月19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12月19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忻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报名序号是考生上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考生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2月1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5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7年12月19日前到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5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让考生签字后取消资格。
(二)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总分100分,用时10分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和忻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未就业的往届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0350-5523500 繁峙经济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
0350-5526669 繁峙县招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0350-5526544 繁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5523546 繁峙县监察委员会
附件1: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附件2: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繁峙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