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出租房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不得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电气线路敷设必须规范;
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要求;
内部装修隔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应按标准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
外窗不得安装防盗窗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高层建筑
物业单位必须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外墙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护层覆盖到位;
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不得被占用;
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不得堆放杂物;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
不得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电气燃气管理符合要求;
电动自行车不得违规停放、充电;
消防设施必须完整、可使用。
以上内容摘自临消安委办〔2017〕48号文件
近期,市消防部门将组织进行检查,请您务必进行自查,如有违反上述任意一点,您可能面临处罚!
公司安环部、企业文化部
2017年12月
长按二维码,关注华海药业
关爱生命,报效中华
让世界关注中国制药
关注华海药业微信公众号,更多精彩,不能错过!
点击留言按钮,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