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消毒餐饮具卫生质量是关乎百姓饮食安全的大事。德清亿康餐具消毒服务部作为我县唯一一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历来是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日前,该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因出厂餐饮具未按规定随附消毒合格证明及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被德清县卫计局分别处以警告和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年初至今,德清县卫生监督所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2017年以来,执法人员对照《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要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9次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厂区环境与布局、场所卫生、设施设备、物料和仓储、质量管理和人员要求等方面。
二是增加抽检频次。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抽检相结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7次产品检测,共抽检餐饮具样品80份,检测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感官指标、沙门氏菌,其中4份大肠菌群检测不合格,3份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不合格。抽检结果在“德清县卫生监督所”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函告县市场监管部门。
三是完善事后监管。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指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针对德清亿康餐具消毒服务部多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通报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联合多部门对该服务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餐饮具卫生负主要责任,要求企业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下阶段,德清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任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监管实效,并定期联合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将对照法律法规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全力保障百姓使用安全卫生的集中消毒餐饮具。
来源:德清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