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政策又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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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抚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抚府办发〔2017〕120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实行门诊统筹,不再建立家庭门诊账户。现在,南丰县医保局来告诉你实施门诊统筹后怎么使用:
一、2018年起,参保人员无论门诊还是住院,都必须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就诊,2018年过渡期也可用本人身份证替代,七周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或医保证就诊,也可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办理咨询电话:3222609)。
二、门诊统筹应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城社区门诊部以及县中医院使用,不可在县人民医院、县妇保所、皮防所使用,但刷卡能享受个人支付2元诊查费的优惠政策。
三、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住在农村的居民可选定一家乡镇卫生院、一家村级卫生室看门诊,住在城镇的居民可选定一家社区门诊部看门诊。
在参保人员未选定医疗机构之前,市医保后台系统会为农村参保居民默认选择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城镇居民默认选择2016年度曾选定的社区门诊部,如需变更,可在三月底前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各乡镇医保所、县城门诊部或县医保局刷卡申请变更,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另参保人员在南丰县中医院看门诊(仅限于中医门诊治疗)不需选定点,直接进入统筹报销。
四、实施门诊统筹后,城乡居民虽不再划拨个人账户了,但原有的个人账户余额还是可以继续用来冲抵门诊统筹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门诊统筹报销计算办法为:门诊费用先扣除自费药品,并自付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项目的10%后,在乡镇卫生院或县城社区门诊部按68%的比例报销,在县中医院按40%的比例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分别按78%和50%的比例报销。
五、已办理慢性病证的患者单纯性在门诊开药,不做任何治疗的可享受便民门诊服务,个人支付1元/次,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都已实行。
六、在我县就读的在校中小学生均随家庭统一参保,不再在学校参保。
七、连续参保人员在2018年4月1日前能够享受自付2元诊查费的优惠政策,其余13元由医保基金补贴。2018年4月1日后参保的医保待遇从参保次日起享受。
全市已开通微信自助缴费,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微信中关注“江西抚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下方点击进入“医保缴费”,在弹出的选项中点击选择“家庭缴费”。
2、选择“身份证”选项,输入需缴费家庭任一成员的身份证号码,点击“确认”。
3、下方出现参保人信息及应缴参保款金额。如需使用个人账户抵扣,请在后面方框中打上勾。点击“缴费”,医保账户足以抵扣的,显示缴费交易成功提示。不足以抵扣的,弹出需要缴纳手续费的提示。手续费按缴费金额的3.5‰收取。
4、点击“OK”后继续,转到支付页面,按提示输入密码或指纹支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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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参保人员在3月31日前及时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