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广西医改办、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发文,对两票制实施进行调整,目标指向全国总代理商,将国内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的政策一笔勾销。
文件关键部位截图如下,将原来「境内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为生产企业」改为「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为生产企业」,删除了「内」字,一字之差将国内总代理从之前的云间瞬间带到了谷底,正是成也内字,败也内字。
对于国内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的认定,最早是安徽、之后是重庆、云南、广西。
安徽政策中: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集团内仅销售本集团药品的商业公司视同生产企业,但对于商业公司没有限定全国唯一。这算是一个漏洞,医药云端工作室在2016年10月8日安徽两票制实施方案公布当天便撰文指出存在bug。不过,安徽在后来的两票制执行大检查,以及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中,调整为要求全国唯一,补了这个漏。
重庆、云南、广西,在最初的文件中都有「境内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为生产企业」,但后面陆续单独发文,或删除「内」字,或此条暂缓执行(云南)。
至此,两票制政策在国内总代理的认定上,完全与国家版政策保持一致,这意味着想维持国内总代理生产企业地位的希望彻底落空。
目前,国内大多数总代理不具备全国市场的营销能力,多半仅限于电话招商赚取差价的单一模式运营。在两票制下,势必造成下游客户离散,货、票、款都会绕开总代理的情况发生。假如总代视为生产企业情况还好一些,但此政策取消后,总代面临着下游客户及市场的失控。
不过,也有少量的全国总代,在两票制政策实施多年前,就在市场准入、商务体系、精细化招商、市场推广、财务处理等几条线都夯实了自己,这些公司事实上是走在前面的CSO公司,其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并不亚于大多数工业企业。
之前对这些公司高开结算政策,自建商务体系不理解、甚至闹掰的下游客户,从现在两票制的发展趋势来看,似乎要为与这些CSO丧失的合作机会而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