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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话:含同类维生素的保健品不能同服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逢年过节总少不了送“礼”。保健品作为送“礼”的标配,送长辈送小孩,自然也少不了。显然,春节过后,各家各式各样的保健品早已堆积如山。

 

节前送礼收礼确实干脆利落,但节后消礼却要谨慎。

 

早在春节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播报的食品安全信息指出,食用含维生素保健品勿与同类产品同时服用。


同类维生素不要同服

近年来,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在长身体,喜欢通过给孩子吃含维生素的保健食品补充维生素,并且认为维生素吃多吃少都没有关系,反正吃多了它可以随身体排出去。

 

事实上,维生素是一种化学物质,对于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等水溶性维生素,它们在体内比较容易排出,然而B12和叶酸不是那么容易排出。

 

所以消费者可以每样都补一点维生素,但是别多补。尤其在给小孩补充维生素时,一定要按照说明书的量食用,而且明确记住:请勿与同类、含同类营养素的产品同时服用。

 

维生素过渡重复,危害大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第三批过度重复药品提示信息的公告,通过对2017年市场在售药品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按照符合已有批准文号企业数≥20家的条件进行通用名品种筛选,共遴选出298个品种,涉及临床药理学和治疗学分类的13个大类、59个亚类。

 

而这些过度重复药品,除常用药阿莫西林、阿司匹林、葡萄糖外,各类维生素也在其中。包括维生素C、维生素B、维生素E等。

 

维生素C为例,已有批准文号数量就有1948个、批准文号企业数量就有835个,成为过度重复药品数量最多的品种。


当然,维生素过渡重复带来的危害除企业得不到相应利润外,流通环节也深受影响,“地板价”竞争也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同时,过渡重复还会导致消费者重复用药。至于重复用药带来的危害,不用多说,但必须提醒药店人,销售保健品时,也需要提醒消费者安全合理服用。

 

这些药不能与维生素同服

除同类维生素之间不要同服外,这些药也不能与维生素同服。

 

不能与维生素C同服的药:磺胺类药、阿司匹林、叶酸、某些抗凝血药、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及治疗溃疡药物)、溃疡药、其它维生素等。

 

不能与维生素E同服的药:阿司匹林、维生素K、洋地黄、新霉素、雌激素等。

 

此外,这5类中药也不能与维生素同服:


 1、含鞣质的中药

含有鞣质的中药不宜与很多种抗生素同服,如羟氨苄青霉素、红霉素、氯霉素、林可霉素。因为鞣质是一种复杂的多元酚化合物,分子中的某些成分与酶类及菌类结合后,会改变酶类和菌类的性质。所以,含有鞣质的中药与红霉素、氯霉素等抗生素同服,会生成盐酸沉淀物,使药物难以吸收,影响疗效。

 

含有鞣质的中药:地榆、石榴皮、山楂、乌梅、儿茶、金缨子、五倍子、大黄、诃子、虎杖、仙鹤草等。

 

2、含钙质的中药

含钙的中药不宜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同服,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钙离子结合后,会增加氨基糖苷类药的神经毒性。此外,中药川乌、草乌、附子,中成药小活络丹、三七片、元胡止痛片等与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药物合用时,也可能增强对听神经的毒性,导致耳鸣、耳聋。

 

含钙的中药:龙骨、牡蛎、海螵蛸、鹿角、枸杞。

 

3、含金属离子的中药

含金属离子的中药及其制剂不宜与诺氟沙星合用。牛黄解毒片由牛黄、大黄、黄柏等配伍而成,内含金属离子,与诺氟沙星同服,会形成钙络合物,使药物的溶解度下降,肠道难以吸收,降低疗效。所以,两者不宜同服,必要时可间隔2~3小时后分服。

 

含金属离子的中药:牛黄解毒片。

 

4、含有机酸的中药

含有机酸的中药及其制剂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合用。含有机酸的中药如与磺胺类药物配伍,会使尿液酸化,降低磺胺类药的药效。也不能与红霉素配伍,红霉素在酸性环境中不稳定,当pH<4时,红霉素完全分解失效。

 

含有机酸的中药:乌梅、五味子、蒲公英、山楂、山茱萸、女贞子、保和丸等。


5、含穿心莲的中药

含有穿心莲的中药不宜与螺旋霉素合用。穿心莲近几年在抗感染疾病中应用较多,它能通过促进白细胞吞噬功能而起到抗感染的作用。但穿心莲不能与螺旋霉素同用,因为合用会抑制穿心莲促白细胞吞噬的功能,抑制药物疗效。

来源:药店经理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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