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四举措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顺利完成
文章来源: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8/2/8 9:58:45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142号)要求,为确保这一惠民政策的尽快落实,文山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基础养老金调待工作。
一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转发文件。文山州人社局、财政局及时转发了省提标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确保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调整后,全州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8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标准为85元/人.月。二是强化四级联动,加强政策宣传。州、县、乡、村四级联动,大力开展城乡居保待遇调整的政策宣传。通过制作政策宣传资料,州级在文山人社网上进行宣传,各县(市)在县(市)城乡居保局服务大厅、乡(镇)在社保中心服务窗口、村(社)委员会在村委会办公室和活动室张贴宣传资料,大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调待政策家喻户晓。三是加强人员核实,规范资金申报拨付。核实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完善系统管理和做好基础数据等工作措施,积极衔接省、州、县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申请补助资金,及时将省补助的2565万元划拨各县(市),确保拨付确保养老金待遇提高工作“有钱可发”。四是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待遇发放。2018年1月实行周报工作制,每周对各县(市)养老金调待、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统计和跟踪督办,及时协调金融服务机构,确保提高的养老待遇全面、足额兑付到位。2018年1月全州8县(市)提高及补发的待遇已兑现到位。在本次调整,文山州42万余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受益,其中:正常发放调整41.83万人、死亡后补发1713人、55—59周岁重残调整补发800人。通过此次调待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