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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10期)

为推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武汉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上,各省(区、市)、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汇报整治工作进展和做法,本期登载部分省(区、市)在查处案件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供各地参考。


吉林省

辽源市刘某涉案现场


吉林针对保健食品销售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打击,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辽源市刘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非法销售“参草平糖胶囊”等保健食品及药品,经市公安局侦办,将刘某抓获,当场扣押“参草平糖胶囊”等保健食品30种、药品12种,共计30701盒,银行卡6张,涉案金额800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北京、天津、河南等11个省(区、市),刘某已被移送起诉。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延边州赵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无偿赠送人民币、代金券、卷纸等实物会销方式向朝鲜族老人,宣传销售韩国产维生素片,查扣涉案产品货值59.7万元,帮助购物老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上海市

上海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查处各类案件237件,罚没款89.5万元,收缴不合格食品5618.4公斤,办理投诉举报411件,移送或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6起。其中成功侦破特大网络制售有毒、有害减肥保健食品案件,全环节捣毁位于广东、黑龙江、北京、上海等地的生产、包装、销售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中药七天瘦”等含西布曲明减肥胶囊42万余粒,涉案金额高达900余万元。


浙江省

浙江在整治期间各部门上下联动,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截止2017年10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经营和营销违法案件178件,查获不符合要求食品(保健食品)1769.1公斤,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5起,有力打击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温州现场虚假专家教授宣传(上图)

温州涉案现场(左侧两图)

金华涉案现场


其中温州市启动“亮剑2号”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机关成功取缔温州德马康之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场所,当场控制该团伙虚假专家及骨干成员14人,并于当日予以立案,涉案金额近800万元,初步探明了该非法会销组织活动网络线索。


金华市开展“金剑·秋风”整治行动查获无中文标签标识保健食品传销案,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执法人员设法进入了所谓的“2017年全球发布盛典”千人非法会销现场,利用微型摄像机和录音笔采集证据。同时立案查处一批利用保健食品涉嫌非法集资的新型欺诈案,如涉案人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资产包”,利用固体饮料食品进行非法传销案。


丽水市破获该区某微商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药物成分减肥类保健食品案件,经过半年多的调查摸排,赴河南、安徽、上海等地调查取证并成功收网,共查获含西布曲明的保健食品胶囊剂20余万粒、片剂20余万片,半成品粉末20余公斤。


江西省

现场检查


江西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保健食品案件93起,收回4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其中对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的南昌市嘉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会议讲座的形式夸大宣称食品保健食品功效的行为,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对上味世家涂改标识标签的行为处以160.5万元罚款。


湖南省

湖南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在整治工作中联合督办相关案件,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底,全省29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现检查全覆盖,行政处罚案件778件,移送案件37起,刑事处罚案件10起,刑拘32人,批捕27人。其中长沙市查处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的黑窝点,营销会现场有230余名老年人参加,摆放各类保健食品、药品、综合治理仪器及“消”字号产品19种,会议组织单位不能提供食品和药品相关证照,存在进销存台账不全、购进渠道不合法以及虚假宣传疗效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各类产品1200余盒。


重庆市

重庆市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犯罪


重庆建立完善部门之间案件互移、信息互通机制,破获多起大案要案。截至2017年10月底,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84件,结案31件,罚款177.5万元。公安机关共立案26起;集中力量破案204起,其中食品保健食品诈骗案202起,虚假广告案1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1起。破获特大保健食品诈骗案1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捣毁犯罪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破获销售保健食品诈骗案1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捣毁犯罪窝点和仓储窝点各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工商部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违法广告线索28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线索24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公安机关均立案并对4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指导地(市)局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查处了“假红牛”、“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牛肉干”等案件235件。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建立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拉网式排查整治,公安投入警力2132人次,刑事立案1起,查获假酒260余件,价值11万余元,排查食品违法商标广告并查扣某高档品牌假酒27瓶,并与市农牧局联合处置了部分品牌藏鸡蛋、糌粑冒用绿色标识和滥用保健食品标识行为。山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检察院成立了“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驻市食药监局检察联络室”,对于从严从快,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办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471起,收缴物品3173盒(支、瓶),罚没款371.1万元;监测各类广告144.2万条次,查办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案件134件,罚没款175.4万元。停播了“巴西蜂胶”、“五豆粉”等夸大保健功效的养生类节目;将使用了我国禁止添加中药材的进口果蔬罐头拒于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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