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做好2018年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强调做好3方面重点工作。
1. 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坚决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厂(场)。
2. 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按照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检测科学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要求,主攻“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并引导规模屠宰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
3. 继续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近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了《2018年生猪屠宰行业“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公布全省合格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凡是没有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列入公布名单,并建议市级人民政府撤销原有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