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认定工作已开始报名,现将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申报人员范围:新申请的参保人员、已经取得慢性病资格需增加新病种的参保人员、2014年度取得门诊慢性病资格到期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在职职工。
2、申报需填报表格:新申请人员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表》,参保单位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汇总表》;申请增加病种人员及门诊慢性病资格到期后仍需继续治疗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门诊慢性病有效期4年,认定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复查)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申报表》,参保单位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复查汇总表》。
上述表格用人单位自行到医保业务交流群下载打印。
3、参保人员申报需提供资料:近期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检查、治疗资料。
4、参保单位需到医保业务交流群自行下载《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重症管理暂行办法》等医保政策文件,并通知本单位参保人员。
5、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逾期不再补办,申报资料由各参保单位医保负责人汇总后统一报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3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7、联系电话:6010787、4626076。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