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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不在岗,药店卖OTC被处罚!

▍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张笠


擅自卖OTC药也惹祸


近日,据厦门日报报道,厦门市同安区一家药店因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卖了两盒甲类非处方药而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当地的市场监管所近日针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是否在岗,特殊复方制剂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在梧侣路一家药店,执法人员看到药品柜台上摆放着“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提示牌,经核实,该药店现场工作人员也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


但该药店电脑上的零售记录显示,在当班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均不在岗的情况下,药店仍出售了肺宁颗粒咽炎片两种药,而这两种药品均为甲类非处方药。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上述药店做出了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和乙类非处方药(绿色OTC)。很多药品经营单位只知道执业药师在岗才能销售处方药,而不知道甲类非处方药也需药师在岗才能销售。”


心服口服!确有明文规定


的确,即使是药品零售从业人士可能也只知道,处方药的销售需要执业药师在岗,而不知甲类非处方药也是这样。


药店经理人查询《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发现,该办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如此一来,药店被罚的心服口服。


甲类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监管的同与不同


有药店人士称,“虽然不需要医生处方,但在一定程度上,甲类非处方药的监管和处方药监管是一样的。”


很明显,“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零售药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这一点是一样的。


但是,不一样的地方却很多。细心的你可能会发现,最近兴起的自助售药机也规定只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却没有说禁止销售甲类非处方药(部分地方只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如下图,是今年初苏州市街头现24小时自动售药机。


图片来源于澎湃新闻报道

很明显,里面的几个药品属于甲类OTC药物,如克咳片,强力枇杷露等。可想而知,夜间时,就算执业药师在岗,大半夜的有人来这里买药,执业药师也是不知道的。这是否等同于执业药师“不在岗”?


这种情况下,自助售药机算不算违规售药,如何判定?


上述药店人士的一句话还提醒到关于“网络售药”的问题。目前,网售处方药是明令禁止的,但是,并没有禁止网售甲类OTC药品。药店经理人查询多家网络售药网站发现,多种甲类OTC药品均在售,比如感冒灵颗粒(红色甲类OTC),还有最近比较火的蜜炼川贝枇杷膏等,均是甲类非处方药。



在这种情况下,有消费者在网络的另一端向网站的执业药师咨询用药,是否可以看作是执业药师在岗呢。或者能否看作是,在线下药店,执业药师隔着一堵墙在执业?


不管如何,看好你家的执业药师和甲类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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