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正随着中医药法的实施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发布迎来黄金发展期。如何用好法律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中医药创新发展还需补上哪些短板?中医药行业代表委员展开热议。
“在中医药法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创新中医药监管模式,才能让这个‘民族瑰宝’绽放出新的光彩。”好医生药业董事长耿福能代表注意到,2017年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两个中医药法配套文件相继发布实施。“中医诊所备案制改变了一直以来以行政审批方式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大大提升了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耿福能指出,“应该进一步加大这项政策的落地执行力度”。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主任医生蒋健委员认为,中医药法关于政府财政拨款的规定能否尽快落地是一个重要问题。他指出,中医药法的实施对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县级以上政府能够依法在财政上对中医院有足够支持,让中医院把精力更多地放在看好病、完善学科建设上,把中医特色发挥好,中医院才能迎上中医药事业的黄金发展期。
做好中医药法的宣传普法工作也是推进中医药法落地的重要一环。重庆市中医院副院长李延萍代表说,只有让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刻理解法律内容,才能将中医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依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她建议有关部门特别是医务工作者深入学习中医药法,提高学法、懂法、用法的自律性,同时有关部门应督导各地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中医药发展。(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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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张嘉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