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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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制造业等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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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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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预计上述措施全年将会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000亿元。
医药企业增值税负将从17%降低为16%啦~~那么增值税率下调到底对医药行业有多大的影响?
据东兴证券医药研究团队分析,可以采用这样一个公式去测算增值税率下调1%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1%]*(1-所得税率)
以2016年的年报为基数,对部分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受到的影响以及净利润的弹性进行了分析,同时将市值、PE列入以供大家参考。
来源:东兴证券
那么,从上表可知,除部分企业因为2016年年报的净利润基数较小,测算出来的“净利润影响比例”较高以外,大部分的药企、流通企业在增值税降低1%后净利润理论上将增厚3-7%。
为什么是理论上的净利润增厚幅度?实际上,在医药行业中会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影响最终的利润增厚,比如企业出厂价是低开或高开(低开可能相对真实,高开可能需要让出一部分增厚的利润),又或者公司在增值税率下调后销售方式可能会相应做一些变动。
对CSO并无影响
上述减税政策中所提到的制造业包括了除生物制品以外所有的药企和器械生产企业(生物制品使用3%的简并增值税),而交通运输则包含了医药流通企业。
虽然数据上看净利润是有所提升,然而医药工业向来是利润率较高,税率下调1%对其影响并不太大,而对于流通企业,商业配送本身利润率较低,税率下调1%对其的影响就会明显得多。
对于CSO公司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由于CSO从事的业务涉及学术推广、市场调研等外包服务,属于服务业,而此次减税政策中并没有调整服务业的增值税率。
此外,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对于属于服务业的CSO而言没有变化。
新政策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毕竟各家企业每年的业绩是浮动的,相对于以往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就不能再调回,这对于经营主体来说是相对灵活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