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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会人民医院关于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的公告

为贯彻《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新卫办[2018]88号)文件精神,2018年底前实现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我院将分阶段实施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及静脉输液,具体工作如下:


一、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物静脉输液。

门诊患者确实需要使用抗菌药物的,应优先使用口服抗菌药物,仅在病情较重、所选合适药物无口服制剂或患者对口服药物有明显胃肠道反应而影响吸收者采取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患者病情符合入院指征的收入专科住院治疗,病情未达到住院指征或不同意住院的患者,由首诊医师详细写门诊病历,转介至急诊科(或儿科急诊),由急诊科(急诊儿科)医师接诊并后续处理,根据指征办理留观,或经患者同意后转到基层医院治疗。


二、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一门诊输液中心仅保留肌肉注射、静脉推注、皮下注射、门诊采血、清洁灌肠、尿管、胃管、吸氧等门诊护理治疗业务。

门诊患者确实需要静脉输液的,患者病情符合入院指征的收入专科住院治疗,病情未达到住院指征或不同意住院的患者,由首诊医师详细书写病历,转介至急诊科(或儿科急诊),由急诊科(急诊儿科)医师接诊并后续处理,根据指征办理留观,或经患者同意后转到基层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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