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7年,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要求,我市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是参加以前的新农合,享受同样的保障待遇。
2.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计生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优抚对象等贫困弱势群体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用掏钱(或掏一部分钱),参保费用由政府部分或全额资助。
3.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哪些优惠报销政策?
2018年6月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农村计生两户、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等特殊群体,住院报销取消起付线,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对象提高10%。在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内,本市内医院按照等级报销比例为: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90%,乡镇卫生院报销100%。
注:合规医疗费用:即按照分级诊疗要求在相应级别的医疗机构诊治,符合城乡居民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基本医保目录的医保可报销费用。
4.什么是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全市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最低60%、最高80%的报销。报销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6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6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70%;5-10万(含10万)报销75%;10万元以上报销85%。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2000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为补偿基数,补偿基数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72%;1-2万元(含2万元)报销77%;2-5万元(含5万元)报销82%;5-10万(含10万)报销87%;10万元以上报销90%。
5.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
在扶贫攻坚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合规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政策全部兜底解决。
对于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6.什么是分级诊疗?分级诊疗有哪些规定?
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我省规定50种小病在乡镇卫生院看,250种常见病在县级医院看,150种常见大病在市级医院看,50种重大疾病到省级医院看。
如果不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住院之前一定要与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联系,弄清楚哪些疾病应该到哪一级医院看,应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明白报销政策。
越是基层的医院,看病报销的比例越高。到卫生院看病比县医院报的多,到县医院看病比省市大医院报的多。为了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近年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了多点执业政策,省市级医院专家下沉到县医院服务,县医院专家下沉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在基层医院也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服务,同时费用低、报销比例高。
7.50种重大疾病都有哪些?有什么报销优惠政策?
50种重大疾病包括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脑瘫、脑梗死(脑出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重度传导性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听力重建)、乳腺肿瘤(四级手术)、宫颈肿瘤(四级手术)、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肺肿瘤(四级手术)、食道肿瘤(四级手术)、胃肿瘤(四级手术)、急性心肌梗塞(介入)、结肠肿瘤(四级手术)、直肠肿瘤(四级手术)、肝肿瘤(器官移植除外)(四级手术)、胰腺肿瘤(四级手术)、恶性淋巴瘤、胆囊恶性肿瘤(胆管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重症胰腺炎、甲状腺肿瘤(四级手术)、卵巢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脑肿瘤(四级手术)、前列腺肿瘤(四级手术)、骨与软组织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四级手术)、先天性心脏病(成人)(四级手术)、膀胱肿瘤(四级手术)、主动脉夹层和主动脉瘤(单侧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和/或合并肺栓塞)(介入)、极低出生体重儿、超极低出生体重儿、重症肺炎、休克、儿童哮喘持续状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产后出血(介入手术)、胎盘植入(完全性前置胎盘)、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肾脏肿瘤(四级手术)、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人工关节置换术(单侧)、病毒性脑炎(重症)、化脓性脑膜炎(重症)、耳鼻咽喉及头颈部恶性肿瘤(四级手术)、肾上腺肿瘤(四级手术)、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等。
50种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可在省、市、县级定点救治医院看病。出院时,按照实际发生合规医疗费用的85%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支付限额,同时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参保患者只缴纳个人自负费用。
8.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有什么好处?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的医改举措,主要目的是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使家庭医生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程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规定各地要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立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和省市医院“1+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绿色双向转诊、专科诊疗服务等。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名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9、什么是“三户一孤”大病救助保险政策?
“三户一孤”人员包括: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孤儿办理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
“三户一孤”保障范围:为全市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全部办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等四类大病救助保险。参保人员经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医院确诊,患50种重大疾病(见附件一)之一的,由保险公司提前定额给付1.8万元;发生疾病身故的,给付2000元;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给付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按照伤残程度比例给付最高1万元。参保人员患50种重大疾病之外疾病的,不纳入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范围。五保户、城乡孤儿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赔付资金由村委会委托专人领取,用于支付丧葬等费用。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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