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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潮来袭,警惕贝类毒素中毒

6月10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消息:据我省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报告,连江有毒米氏凯伦藻赤潮和石狮有毒链状裸甲藻赤潮仍在持续。


其中,连江海域赤潮种为可产生溶血毒素的米氏凯伦藻(Karenia mikimotoi),石狮海域赤潮种为可产生麻痹性贝毒的链状裸甲藻(Gymnodinium catenatum)。这些含有毒素的赤潮被鱼贝类摄食后能引起中毒死亡,人类食用这些含有毒素的鱼贝类,也会造成中毒。


6月1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继续发布消息,连江有毒米氏凯伦藻赤潮有消退迹象,石狮有毒链状裸甲藻赤潮仍在持续。



每年4至6月是福建近岸海域赤潮生物活跃期,也是赤潮高发期。在此期间广大居民应慎食相关海域的海产品特别是双壳贝类。2016年6月,福建省疾控中心于宁德采集的双壳贝类中检测到腹泻性贝类毒素。2017年6月,在赤潮发生后,福建省疾控中心在漳州和泉州地区采集的双壳贝类样品中检测到麻痹性贝类毒素。根据检测数据,检测到贝类毒素的双壳贝类主要包括:淡菜(贻贝)、牡蛎和扇贝。



腹泻性贝毒中毒症状主要有腹泻呕吐、恶心、腹痛和头疼。发病时间可在食后30min或14h不等,一般在48h内恢复健康。一般止泻药不能医治。


麻痹性贝毒中毒的最初症状为唇、口和舌感觉异常和麻木,继而这些感觉波及到靠近脸和脖子的部分,指尖和脚趾常有针刺般痛的感觉,并伴有轻微的头痛和头晕。中毒严重时,则会出现呼吸困难,咽喉紧张;随着肌肉麻痹不断扩展加重,最终导致死亡。危险期为12~14h,度过此期者,可望恢复。




福建省疾控中心提醒各消费者在购买海产品时,应选择去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海产品。


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请尽快就医。另外,在烹饪海产品尤其是贝类时,一定要煮熟煮透,避免食用贝类内脏、生殖器及卵子等发黑的部位;尽量减少食用频率,单次食用量不宜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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