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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诊模式,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所在。
为切实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的迫切需求,近日,州卫计委、州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门诊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到2018年7月1日,全州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慢性病门诊并正常运行;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药量的长期处方。
届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制定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目录、设置醒目的“慢性病门诊”门牌及导引指示牌、安排合理规范的诊室、配备有资质的医务人员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服务。
要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慢性病居民基本信息数据的质量是关键。鉴于此,6月30日前,卫计与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将以乡镇、村为单位,详细了解慢性病医保患者的人数、就医机构、用药情况等内容,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我们倡导:科学就医、合理用药。
来源:健康大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