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精神病患者有了“护身符”
近期,云南省剑川县医保局会同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剑川县疾控中心等多部门,为全县城乡居民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打开爱心通道,简化特殊病待遇审批程序,办理《大理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就医证》。
为了确保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集中救治覆盖全县城乡居民,努力让这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看得起病、方便看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增量,在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的帮助下,剑川县疾控中心、剑川县人民医院等县乡有关部门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了科学筛查。对筛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剑川县医保局打破以往办理城乡医保特殊病管理待遇审批的框框套套,不用患者或患者家属亲自跑路登门、不用患者或患者家属在特殊病申请表上手写一字,不管患者是否有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的既往史,凡经此次联合筛查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律由参与筛查的各有关部门出示相关材料后,剑川县医保局就在第一时间实时办理《大理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就医证》并及时送达患者本人。持“就医证”的精神病患者就可以享受到大理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如下报销待遇,一是门诊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封顶线,起付线为零;二是门诊化验费及药品费报销90%;三是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享受医保扶贫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一站式”即时结报的兜底保障服务。剑川县结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出的这一举措,深得患者和家属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目前,剑川县医保局已给筛查出的351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了城乡医保特殊病“就医证”,其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6人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