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003号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建德市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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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百信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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