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是常见的呼吸道疾病,临床上诊断患者是否患有哮喘时,常使用的检查方法是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支气管舒张试验是通过给予支气管舒张药物的治疗,观察阻塞气道的舒缓反应的方法。气道在受到外界因素的刺激时可引起痉挛收缩反应,与之相反,痉挛收缩的气道可自然或经支气管舒张药物治疗后舒缓,此现象称为气道可逆性。气道反应性和气道可逆性是气道功能改变的两个重要的病理生理特征。由于直接测定气道管径较为困难,临床上也常用肺功能指标来反映气道功能的改变。
我院呼吸内科于2017年引进了新技术——支气管舒张试验,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临床诊治。自引进这项新技术以来,科室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前往汉中3201医院等上级医院进行交流学习,并在科室开展推广与研讨,促使科内医务人员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的普及提高。截止目前,科室已成功开展了支气管舒张试验100余次,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患者带来了便利。
案例呈现
5月5日,患者王XX,女,43岁,以"咳嗽、咳痰10天"之主诉入院。查体:口唇无发绀,颈软,颈静脉无怒张。双肺呼吸音粗,闻及少量痰鸣音及湿罗音,无胸膜摩擦音。心率86次/分,率齐,心音有力,无脉搏短绌。腹平软,双下肢无水肿。为进一步确定病因、查明病情,遵医嘱对患者进行了肺功能检查和支气管舒张试验,结果如下:
舒张试验用药后FEV1%变异率>20%,绝对值>200ml,呈阳性,提示:支气管哮喘。胸部正侧位片提示:双肺纹理增重,且舒张试验阳性。临床诊断明确为支气管哮喘。根据这一诊断,给予该患者舒张支气管治疗及常备舒利迭和沙丁胺醇。患者症状得到了极大的缓解,好转出院。5月14日,患者复查肺功能,结果如下:
经支气管舒张试验确诊及对症治疗,患者肺功能已经完全恢复正常。舒张试验阳性作为支气管哮喘的金指标,能很好的辅助诊断出支气管哮喘,为临床带来深远的意义。
检查方法
受试者先测定基础肺功能,然后给予支气管舒张剂。如吸入的是β2受体激动剂,在吸入药物后20到30分钟重复肺功能检查,可达最佳改善程度;也可在吸入后5分钟、10分钟、15分钟、20~30分钟分别测定。后者并可了解药物的起效时间,如已达到阳性标准也可终止试验,以减少实验耗时。如吸入的是M受体拮抗剂,在吸入后20~30分钟必要时45分钟后重复检查。其他给药途径者,按药物性质给药数分钟至2周后复查肺功能。
临床应用
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结果阳性提示患者的气流受限是因为气道平滑肌痉挛所致,经用舒张药物治疗可以缓解,且对所用的药物十分敏感。这对临床诊治和正确选用支气管舒张药物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支气管舒张试验阴性:结果阴性可能有以下原因:
(1)轻度气道缩窄者,因其肺功能接近正常,用药后气道舒张的程度较小。
(2)狭窄的气道内有较多的分泌物堵塞气道,如重症哮喘患者支气管腔内常有大量粘液栓,影响吸入药物在气道的沉积和作用。
(3)药物吸入方法不当,致使药物作用不佳。
(4)使用药物剂量不足,故有时为了明确了解支气管的可舒张性,常用较大剂量。
(5)缩窄的气道对该种支气管舒张剂不敏感,但并不一定对所有的支气管舒张剂都不敏感,此时应考虑改用别的支气管舒张剂再做检查。
(6)在做支气管舒张试验前数小时内已经使用了舒张剂,气道反应已达到极限,故此时再用舒张剂效果不佳,但并不等于气道对该舒张剂不起反应。
(7)狭窄的气道无可舒张性(作此结论应排除上述6点因素)。
禁忌症
1.试验前,除可以口服糖皮质激素外,停用所有的支气管扩张剂12h,停用短效β2激动剂至少6h;
2.除FEV1外,还可用PEF、FVC、FEV1/FVC、FEF25%-75%、Vmax50%、SGAw(比气道传导)等指标来评价对支气管扩张剂的反应性;
3.严重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心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来 源:呼吸内科 符 静
编 辑:王思睿
审 核:田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