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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补偿办法的通知
一、原新农合已鉴定并享受门诊大额疾病的患者,不再重新申请鉴定对应病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截止前需重新提交鉴定申请。
二、参保患者自通过鉴定,次月起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有效期二年,患者须在有效期截止前重新提交申请鉴定,审核通过方可继续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
三、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患者持卡按月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检查、治疗、购药,或在定点零售医药店刷卡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规定的费用直接结算。(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中心不再受理补偿。)
四、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因病情需要或长期在外居住,在统筹区域外检查、治疗、购药的,需到榆次区医保中心备案,发生的医药费用患者先行垫付,每年11月份区医保中心受理补偿一次。补偿所需资料:正规门诊票据及慢病卡、身份证、患者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注意:转外就医要求选择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门诊诊治)
五、参保城乡居民一人同时患有两种门诊大额疾病的,可同时申请鉴定,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种疾病限额。(例如中度高血压年度限额为2500元,重度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年度限额为5000元,那么,一个鉴定为重度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和中度高血压的患者其年度限额就是5000元。)慢病患者依据病种年度限额平均按月使用,不累计,过期不再追补。(例如风湿性心脏病患者年度限额为5000元,那么他的月补偿限额约为416元。患者一个月内门诊费用补偿最多只能报417元,多余的费用不再补偿;若患者某个月门诊费用只补偿了200元,多余的216元也不累计到下月。)
六、器官移植术后(限服用国产的抗排异药)、恶性肿瘤、白血病(除外慢性髓性白血病特药治疗)、血友病(限使用国产凝血因子)、终末期肾病五种大额疾病患者每季度可以受理补偿一次,与住院费用合计封顶线7万元。
七、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不能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
榆次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