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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光华路44号局报销点的通知

人事〔2018〕410 号

关于停用光华路44号局报销点的通知

 

全局各单位及全体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为了配合我局对光华路44号楼的整体装修改造,局社保办决定从2018年8月1日起,停止在光华路44号院办公楼一层接待室周三下午收取医药费单据的工作安排。请局参保人员从上述之日起到我局其它报销点办理申报医药费事宜。

一、我局其它医药费报销点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具体如下:

日 期

时 间

报销地点

2018年3月初至9月底每个月1日-19日期间的星期一

14:00-16:30

局大楼正门接待室

(朝内大街223号)

2018年3月初至9月底每个月1日-19日期间的星期二

14:00-16:30

局卫生所

(枣营北里33号)

2018年3月初至9月底每个月1日-19日期间的星期四

14:00-16:30

塔园办公楼礼堂

(三里屯西六街3号)

 

二、请参保人员将药费单据保存完整,不要丢失,报销时将药费单据按时间顺序排列。

三、参保人员提交已经实时结算的药费单据,须包括发票和医保结算清单;已经实时结算的挂号和医事服务费不再给予报销。

四、全额垫付(未刷卡)的门急诊药费单据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丢卡人员另须提交临时社保卡)、发票、处方、明细单、诊断证明;全额垫付(未刷卡)的住院及急诊留观药费单据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丢卡人员另须提交临时社保卡)、发票、处方、明细单(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急诊留观证明、全额结算证明(北京)、病历。

五、局社保办的联系电话是:65595705、65122200转8333。

六、本通知同时发布在外交服务网www.bsbdm.com.cn和局社保办微信公众号fuwuju-yibaoban上。

七、2018年10月以后的医药费报销事宜的安排,将在9月底另行通知。

 

                         

 局人事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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