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调整提高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是我省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也是我市第3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
据介绍
此次调待政策惠及了我市19万余名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131元。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日期从2018年1月1日算起,1至7月份应增部分将于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从8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养老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据悉
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部分
挂钩部分
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见角进元)。
倾斜部分
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0元、110元、160元、200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倾斜部分,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鉴于每位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不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有所不同,主要是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水平两方面影响。
举一个例子:假如市民甲,2010年退休,退休时缴费年限满35年,2017年12月养老金水平3000元。本次养老金上调金额为:40元+(2元×35)+(3000元×1%)=140元。
据初步测算
此次调待政策惠及我市19万余名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4.7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3万名,调待金额总计1.74亿元,每月人均增加131元。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日期从2018年1月1日算起,1至7月份应增部分将于7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从8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调整后标准发放。
我市今夏高温津贴按照我省2011年出台的政策执行,即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按照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即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文件规定,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等,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
那么,有单位在高温天气发放绿豆汤或是饮料等防暑降温品,能否替代高温津贴呢?对此,据市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冲抵高温津贴。针对有企业少发放或不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职工可以向市人社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是0550-3040221,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也可致电咨询。
信息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