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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全面两孩政策解读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的,我们已经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前,夫妻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到一方户籍地或在女方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网上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发放新版生育服务证。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婚假、产假、护理假是如何规定的?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已有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之前享受的奖励不退还。


来源:健康锡林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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