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今天,为充分发挥药师作用,成都出台一个惊天新政: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当地业界瞬间反应过来,为数不少的人认为,这意味着,药店允许“挂证”了!
该政策的初衷是让医疗机构的药师到零售药店执业,帮助零售药店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但是政策一出,势必也将鼓励“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去其他机构执业”,形成事实上的“挂证”。
因而,此政策一出,当地业界就炸开了锅。有分析说,这是药店另一种形式的“挂证”,或者说是“反向挂证”(即:人在药店,证在店外);也有分析认为,一直被认定为非法的“执业药师挂证”因此政策的出台而具有了合法性。因为,可以将“挂证”理解为“多点执业”。
这个政策就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处方来源和专业服务,两大沉疴一下化解
在出台的多项措施中,有三大重要改革举措与药店药师密切相关:
1.搭建消费者、医师、药店、药师、监管部门间的安全用药平台互联;
2.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3.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这三条重大改革引发当地业界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尤其是上述第1点和第3点,二者结合,让当地业界大喜过望:“医师、药店、药师三者结合在一起,给零售药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专业提升机会。医师提供处方,药师提供药学服务,如此一来,零售药店多年来的两大沉疴一下就被化解。”
药店“挂证”将成为合法行为?!
让成都业界喜不胜收的更在于,该政策的出台,或许能很好地解决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不足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的现实难题。要知道,因执业药师不足而引发的“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已经成为全行业的共同难题,同时也是药监部门飞检和严厉打击的对象,一旦被查实,从严处罚。这令无数零售药店为之困苦。
成都这一新政的出台,可理解为探索“医疗机构的药师在零售药店执业”以及“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去其他机构执业”之路。如此一来,一直被严打的“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便从“地下”跳到了“地面上”和“阳光下”,一跃成为合法行为。
要知道,“证在店内,人在店外”的“挂证”被定义为“非法”,而“人在店内,证在店外”的“挂证”被认为合法。其合理性在哪里呢?这是业界提出的又一深度思考。
显然,依照《通知》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的表述,那么,“非法”的“执业药师挂证”就有了一定的合法性。因为“证在店内,人在店外”的现象被允许了,否则,如果只能“证在店内,人也在店内”又如何“多点执业”呢?
因而,现有的“执业药师挂证”的定义或许要从此改写。
“每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中“配备”的含义要变了!
有细心的行业人士还解读到这一政策的另一层深意:现行国家政策要求零售药店“每店必须配备一名执业药师”,那么,当医院的执业药师被允许在零售药店执业,“配备”的含义可能就要改变了。
因为,“每店必须配备一名执业药师”的出发点在于保障零售药店的专业服务能力,这对于药店行业现阶段较低专业水平而言具有现实意义;但是随着成都探索“医疗机构药师多点执业”,有了医院执业药师的进驻,上述政策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
从这个角度讲,成都这一开先河的试点,至少能帮助药店解决“每家药店必须配备1名执业药师”的问题,以及应对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现实困境,从而减少非法“挂证”的“刚需”。
总而言之,对于成都市场正在发生的这一惊天巨变,整个药品零售业都给予了充分关注。“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是否能够率先在成都获得很好的解决,也决定着全国其他地区解决执业药师“挂证”问题是否能有可效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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