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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阳高县2018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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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公告

  为解决阳高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阳高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单位:阳高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

  2.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医生、护士)。

  3.招聘人数:医生10名、护士10名,共20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8名)。详见附件1《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各岗位专业参照《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凡所学专业不在计划表所列范围者,不能报考;

  5、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连续10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延长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需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红头证明文件或其它可证明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担任现职期满3年、考核合格人员,“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单独排序,对报名人数不达招聘岗位数3倍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3:1比例核定招聘名额,其余名额转为相同专业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合并岗位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5、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其中: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九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按照核准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于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7日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现场采集指纹照相,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此前于2018年5月26日在山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馆与阳高县医疗集团已登记的人员,因未采集指纹和照片,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报名要求的材料到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聘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登录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户口簿(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就业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上述证明材料外,对已取得合格证书或服务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或服务证书参加资格审查,未取得证书的,还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省人社厅创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审核盖章。

  (5)本人近期(半年内)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6张。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抽调相关人员实施。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予以登记。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写的专业需与本人的毕业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三)笔试

  笔试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1、笔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与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测试。

  3、考试方式

  笔试按照人事考试规范化的要求,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4、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领导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名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其它资料要求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确定,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以后招聘的各个环节均不递补。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按所报医生、护士分组进行,面试内容侧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题,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考官的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该应试人员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如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环节确定排名。

  面试开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情形,该岗位考生仍正常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可进入体检环节,否则予以淘汰。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在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领导组组织在上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采用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九)聘用

  1、首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旦被聘用,考生需签订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2、此次公开招聘的阳高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由阳高县医疗集团统一管理。被聘用人员由集团根据乡镇卫生院空编及发展需求分配到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尽事宜,由阳高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096590186(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3103421555(阳高县医疗集团)

  监督电话:0352--67988390352—6653316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方案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附件1: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20180809)(不限户籍) 无社区医学.xlsx

  附件2:阳高县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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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高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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