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今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形成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启动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本次目录调整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曾益新指出,根据《意见》,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明确了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对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坚持中西药并重,满足常见病、慢性病、应急抢救等主要临床需求。
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推动降药价。对易短缺药品,通过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定点生产、统一配送或纳入储备等措施,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实施临床使用监测,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
按程序优先将基本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范围,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鼓励地方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
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同时,《意见》强化了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从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是在目录遴选方面,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临床价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二是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强调对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
三是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四是在保证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
五是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
为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意见》还提出3方面要求。曾益新介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人民健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