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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数量太少,“兼职”就合法了吗?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有提到: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

这份通知一出,又引起药圈大家对执业药师“兼职”的讨论:是执业药师人数短缺,需要“兼职”破解难题?

为了满足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全国已经出现的药师多点执业模式主要由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执业药师多点执业两种模式。



从2013年开始在湖南、广西、福建、江苏、四川、浙江、内蒙古、广东、湖北、河南、青海等省陆续出现远程审方。

2015年8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推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启了一年多的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试点,试点地区为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

药师多点执业,在去年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就有提到:“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合理规划配置药学人才资源,强化数字身份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目前地方如成都已经开始探索药师多机构执业备案,估计之后其他省市也会出台药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因执业药师在地域分布不平衡。

与“挂证”只需证书给药店,人不用在岗不同;多点执业是需要人在岗上的“兼职”,会比“挂证”有更好的待遇。再加上各地出台的严查重管“挂证”。“挂证”也会逐渐减少。执业药师的注册率也一定会逐步上升,让执业药师最大限度的参与到服务公众的队伍中来,提升执业药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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