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违者将处以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违规成本低与医药市场的庞大形成了鲜明对比,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层出不穷。针对如何治理网售处方药行为,业内专家也给出了相关建议。
>>对话人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教授王岳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
随意出售处方药违法
·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网店打着在线药品展示、不销售处方药的旗号,私底下却秘密发货、送货。这种行为应如何看待?
王岳:电子商务法总则第三条、第四条定下的原则是: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就处方药而言,其在线下药店是合法可售的商品,在线上一直被法律所禁止销售,只允许做信息展示。我们要看到深层上的一些原因,比如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要是否被满足、是否可以被合理合法满足,这一现状是否符合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的立法原则,我们如何构建合理的机制去满足消费者网上购买处方药的合理需求。
刘俊海: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网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网店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而经营药品,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危害需承担责任
· 在未出具医师所开具的处方,更无专业医师进行诊治的前提下,网售处方药若对患者病情造成不利影响,应由谁来埋单?
王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发生风险和责任,应该由药品零售企业承担。如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刘俊海:如果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对病人的病情进行诊断,网站销售处方药导致患者用药不当、病情恶化,应由售药商家赔偿消费者损失。
同时,电商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网售处方药的行为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在平台内销售处方药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明明知道商家不得在网上售卖处方药,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商家销售处方药,一旦使患者遭受不当损害,平台显然构成重大过失,承担连带责任不冤枉。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处方药,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售药商家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未对处方药销售流程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显然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赵占领:电商平台销售处方药,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患者已经提供了医生开具的处方,在这种情况下,电商网站根据处方向患者出售处方药。一旦患者因医生用药不当致使遭受损害,如延误病情、病情恶化等情况,应由开具处方的医生所在的医院承担民事责任。电商网站根据患者提供的医生开具的处方销售药品,不为用药安全方面的问题承担责任,但这一违规行为可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种情况是,在购买处方药的过程中,患者并没有提供医院所开具的处方,但是电商平台仍向其销售处方药。患者在使用处方药的过程中,如若因用药不当、用药错误导致病情延误、病情加重,这时候电商平台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可能要承担给患者所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
治理网售处方药需完善相关法律
· 部分商家通过QQ群低价销售海量处方药,部分处方药甚至被列为致癌物,销售量动辄多达百件以上,甚至衍生出代开处方单的副产业链。您认为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王岳:处方药必须由合法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售卖,这种通过QQ群销售海量处方药的行为,如果售卖药品是假药,则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刘俊海: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须依靠行政处罚进行治理。倘若这一行为反复多次且构成核心营利模式,则构成犯罪。如果销售的是假药,则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
另外,商家利用与快递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关系,逃过了快递公司对物品的审查,这些相关人员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药品属于假劣药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应没收其全部运输、保管、仓储的收入,并处违法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占领:关键在于商家所销售的处方药本身是不是合法的产品、有没有经过正规的审批流程。如果商家不具备生产和销售处方药的资质,贸然生产和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就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对于这种行为,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一旦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 您认为应当如何治理网售处方药的行为?
王岳:根据电子商务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重要作用”“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的立法原则以及推进医药分开、“互联网+”的医改政策方向,应该积极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这种新型手段,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尽快出台网售处方药办法,在满足人民合理需要的同时,规范行业行为。
赵占领:实质上是网售处方药的禁令要不要放开的问题,网售处方药本身没有一定要禁止的必要。关键在于,网售处方药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应当如何解决,如何确保消费者手中的确握有真实的处方?如何保证处方是正规医院的医师所开具的?这两个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放开网售处方药的限制也未必有害。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