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脱贫领办函〔2018〕20号《关于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文件同意备案,并由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麦脱贫领发〔2018〕10号文件印发各镇、道北办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以及《甘肃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等要求,现将《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予以公示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天水市麦积区扶贫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
附件2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附表1—6
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未来三年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7〕68号)、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甘开办发〔2017〕178号)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麦积区贫困村户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麦积区基本情况。麦积区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六盘山特困片区国家重点扶持县区,也是全省23个深度贫困县区之一,全区共有17个镇,379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209个。2016年底共有农村人口45.6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84万人,贫困发生率12.79%;2016年麦积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3.74亿元,同比增长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亿元,同比增长10.9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03.7元,同比增长8.5%。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脱贫攻坚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麦积区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区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村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19.3万人减少到2016年的5.84万人,贫困发生率由42.47%下降到12.7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4.55个百分点;着力改善基础条件,培育增收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有效缓解,基本实现了每个行政村通村道路硬化、动力电、乡镇中心幼儿园、1500人以上建制村幼儿园、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村文化图书室、标准化村卫生室、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4G互联网络、便民超市等全覆盖,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困难和问题。尽管麦积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农业基础薄弱,产业化程度低,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第三产业比重偏小,发展层次低,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商贸流通现代化程度不高,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缓慢。二是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全区仍有106个深度贫困村、4.32万贫困人口,这些村和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干旱浅山区、林区林缘区和高寒冷凉区,生产条件差,自然灾害频发,一些贫困村户受立地条件等因素制约,尚未确立起主导产业,增收致富渠道不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硬骨头”,脱贫难度大,攻坚任务重。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大。在推进脱贫攻坚过程中,虽然实施了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但通自然村道路、村内巷道、庭院、产业路硬化、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仍然较大,加之贫困村多、群众居住偏远,建设成本较高、项目覆盖面小,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四是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乡村卫生医疗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当地及周边群众就地就近接受学习教育和看病诊疗的需求;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薄弱,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繁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一号工程”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用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功夫”,高度聚集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难点问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短板和明显弱项,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集中精力,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抓手,帮助每一户贫困户念好家家那本难念的“经”,用有限时间、有限资金,解决好有限的问题、完成有限的目标,确保麦积区2019年全区整体脱贫摘帽,到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负责。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并落实区四大组织主要领导包抓特困片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单位包村、帮扶干部包抓贫困户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补齐短板。紧扣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这一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聚焦贫困区域群众稳定脱贫的制约因素,突出抓主抓重,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以及基本医疗、教育、安全住房有保障等突出问题,切实补齐发展短板弱项,以扶贫攻坚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扶贫脱贫整体推进。
3.坚持聚焦精准,突出到村到户。进一步摸清深度贫困人口底数,加强动态管理,分析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按照“七个一批”的脱贫路径,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分类指导,把扶贫资源和项目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下足“绣花”功夫,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切实提高攻坚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坚持区域发展围绕精准扶贫发力、政策措施围绕减贫成效进行、产业培育围绕贫困人口受益转变,交通、水利、能源、生态保护、灾害治理等项目向深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让贫困人口有更多获得感。
4.坚持扶贫标准,保证脱贫质量。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2019年全区整体脱贫摘帽,着眼长远搞规划,立足当前抓重点,正确处理好如期脱贫和长期逐步致富的关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合理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当前优先安排和扶持中短期能较快见效的产业脱贫项目,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同时立足长远,适当兼顾中长期打基础、能持续增收致富的发展项目,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强化市场引领、社会协同发力,持续推进开发式扶贫,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正确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加大外部政策、项目、资金扶持的同时,更加注重扶贫先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克服等靠要思想,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6.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政策协同。针对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问题,围绕培育主体、激活资源、降低成本、提升效益、抵御风险等,从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扶贫资源,创新扶贫开发路径,把政策集成和措施矫正结合起来,统筹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正确处理深度贫困群体和一般贫困群体、深度贫困区域攻坚和非贫困村扶贫脱贫的关系。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真正使贫困地区的各种生产要素活起来。
(三)脱贫目标。到2019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209个贫困村(含106个深度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全区整体实现脱贫摘帽;2020年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有效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专栏1 主要发展指标 | |
一、脱贫成效 1.减贫人口:2018年1.3万人,2019年2.2万人,2020年0.82万人。 2.贫困发生率:2018年下降到6.7%,2019年2.06%,2020年2%以下。 3.贫困村脱贫退出:2018年70个,2019年117个,2020年8个。 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2018年至2020年,年均增长11%以上,2018年预计达到8000元以上;2019年预计达到9000元以上;2020年预计达到10000元以上。 5.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18年达到5000元以上,2019年1.5万元以上,2020年3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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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础设施 6. 30户以上通自然村道路硬化率:2020年达到100%。 7.贫困村村内主巷道硬化覆盖率:2019年达到100%。 8. 贫困户庭院硬化覆盖率:2019年达到100%。 9.饮水安全农户比例:2018年达到100%。 10.农户安全住房比例:2020年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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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服务 1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8年达到95.68%,2019年95.9%,2020年96.05%。 12.农村居民新农合参合率:2018年达到97%,2020年98%以上。 13.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2018年达到100%。 |
1. 现行标准下5.84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稳定增收渠道,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017年脱贫1.52万人,2018年脱贫1.3万人,2019年脱贫2.2万人,2020年脱贫0.82万人。
2.209个贫困村有序退出。到2020年,所有贫困村达到退出验收的20项标准。在2016年已退出5个贫困村的基础上,2017年退出9个,2018年退出70个,2019年退出117个,2020年退出8个。
3.全区整体脱贫摘帽。力争到2019年,确保到2020年麦积区达到摘帽退出的7项验收指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全面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行路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区域发展实力不断壮大,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专栏2 深度贫困村及贫困村退出时序 | ||
脱贫 时序 |
数量 (个) |
深度贫困村及贫困村 |
2018年 |
70 |
大柳树村、大沟村、刘尧村、步沟村、郭坪村、李家渠村、罗家村、霍家川村、马家坡村、蚰蜒咀村、石坡村、张坪村、赵家庄村、王家庄村、后川村、汪李村、蒲甸村、康庄村、黄新村、董河村、石崖村、严山村、洩山村、龙池村、张湾村、周半村、朱河村、窝驮村、王新村、缑家庄村、苏景村、崔范村、景湾村、霍卢村、程村、白家河村、田尧村、元柳村、东缑村、河湾村、高庄村、玉兰村、甘江村、吴河村、朝阳村、滩子村、杨何村、卧虎村、草滩村、党川村、巩坪村、复兴村、半坡村、高坪村、桑渠村、李家沟村、上崖村、太碌村、水关村、盘龙村、腰庄村、东岔村、温家坪村、刘家湾村、凌温村、中石村、安家山村、杨王村、梁家庄村、张家湾村 |
2019年 |
117 |
南崖村、东柯村、石岭村、高方村、西山村、郭文关村、杨家湾村、新军沟村、雷家湾村、大窑村、小窑村、周家山村、陈家湾村、雷窑村、温家湾村、岳王村、柏树王村、舍安子村、岳家湾村、坚家山村、姚家沟村、王田村、沿河村、新寨村、郭王村、蒲池村、赵胡村、温缑村、阳屲村、桥沟村、凌尧村、席寨村、肖王村、杨岘村、霍坪村、丁赵村、杨成村、三阳村、马家山村、于堡村、腰庄村、张坪村、陶崖村、大坪村、黄堡村、赵沟村、王窑村、刘庄村、蒲石村、雷尹村、王李村、雷下村、能干村、刘沟村、营房村、西湖湾村、沈村、吴村、高集村、董塬村、巷口村、沽沱村、师白村、杨家河村、沈家河村、崔山村、九峪村、上湾村、罗集村、金胡村、包沟村、黄庄村、陈山村、北湾村、冯王村、新庄村、花庙村、石咀村、马坪村、南集村、后庄村、冯川村、白家庄村、石湾村、佃儿村、底川村、杜家坪村、元龙村、青崖村、关峡村、花石崖村、园子村、青龙村、和平村、码头口村、石谷川村、杨河村、吴河村、秦岭村、利桥村、三岔村、蔚民村、百花村、集村、王山村、小坪村、前进村、北峪村、新岔村、葡萄村、月林村、桃花坪村、土桥村、立远村、交川村、乍岭村、龙凤村 |
2020年 |
8 |
石洞沟村、谢咀村、王旗村、左尧村、秦岭村、墁坪村、冷水河村、大沟里村 |
合计 |
195 |
(四)健康扶贫方面。聚焦因病致贫,破解就医问题,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服务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贫困人口健康管理。
1.支持措施。
(1)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贫困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大医疗人才培养力度,到2020年,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乡镇延伸。
(2)加强贫困人口健康服务和管理。全面开展因病致贫返贫调查摸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50种重大疾病患者建立救治台账,进行集中救治。对建档立卡慢性病患者实行签约服务管理,进行跟踪干预和诊疗服务。
(3)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到户政策。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门诊慢特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全部解决。
(4)落实“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大病救助保险,为参保人员办理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残疾保险等四类大病救助保险,参保标准为40元/人·年,其中市财政补贴15元/人·年,区财政补贴25元/人·年,参保对象个人不再缴费。
2.重点项目。
专栏16 健康扶贫项目 |
村级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新建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 实施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按照人均40元(市级15元、区级25元)的标准和贫困人口逐年递减的原则,为“三户一孤”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城乡孤儿)购买大病医疗保险,3年累计购买215478人次 (其中2018年89482人,2019年71498人,2020年54498人)。 责任部门:区卫计局,各镇、道北办 |
3.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061.912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061.912万元(市级财政323.217万元,区级财政738.695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557.928万元,2019年285.992万元,2020年217.992万元。
责任部门:区卫计局负责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各镇、道北办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八)实施兜底保障。以2017年12月底实保人数为基础,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包括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5218户14845人、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1442户1476人,共计6660户16321人,在严格动态管理的前提下,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1、支持措施。
(1)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手段,准确认定兜底保障对象。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应把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返贫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错保漏保一户一人。
(2)在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500元的基础上,2018—2020年参照全省确定的脱贫退出验收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保主保重原则逐年提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确保其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3)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4)在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散供养5253元、集中供养6418元的基础上,2018—2020年根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护理需求,逐年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5)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6)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7)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诊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医疗救助”的路径进行报销和救助,医疗救助标准在全省统一的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3—5个百分点。
(8)在省上确定的50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的基础上,结合易发多发等特点的地方病种,适当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
(9)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人。
2、资金筹措。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市县按政策规定承担的配套资金应列尽列、应支尽支。
3、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负责。
(九)贫困村整体提升工程。
2.安全饮水。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
专栏21 安全饮水项目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33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其中:管网延伸1处、配套改造29处、新建3处),覆盖14个乡镇,156个行政村,受益人口44397户、19220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67户、66326人)。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相关镇 |
资金筹措:计划总投入13607万元,全部为财政性投入13607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980万元,其中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但用于脱贫攻坚的部门计划可落实资金32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2307万元)。分年度实施计划:2018年6428.31万元,2019年7178.69万元。
责任部门:区水务局负责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相关镇负责政策及项目落实。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方案落实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建立省、市、区领导联系包抓帮扶贫困镇、村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主抓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落实区级领导包抓乡镇、帮扶单位包抓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包抓到村到户措施任务落实责任制。11个区脱贫攻坚专责工作组按照各自任务职责,对接政策抓好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和保障服务工作。各镇、道北街道办事处、“1+18”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单位加强衔接配合,把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进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致富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落实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和政策,完善帮扶措施,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二)强化帮扶力量,发挥帮扶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加强全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力量的意见》和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驻村帮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帮扶工作主体责任,将最强的领导力量、最优的帮扶资源、最有实力的帮扶单位向深度贫困村倾斜。实行市领导包乡抓特困村制度,指导包抓的乡、村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指导帮扶单位落实帮扶措施。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将“能打胜仗、能打硬仗”的处科级或处科级后备干部选派到贫困村担任工作队长,任期不少于2年。全面落实单位到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帮扶责任人到户帮扶工作机制,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户一策、一户一清单。实行区级领导包镇抓村制度,为每名县级领导确定脱贫攻坚联系点。统筹整合中央和省、市、区各方面驻村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适时调整驻村工作队,将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充实到帮扶工作队,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把熟悉社会工作的干部派到矛盾纠纷突出、社会发育滞后的贫困村,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和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积极主动宣传贯彻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实施精准扶贫项目,落实到村到户扶贫政策措施,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监管扶贫资金项目,做好贫困群众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日常管理,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档案,定期不定期督查到岗履职情况,并记入工作档案。尽量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考核,让扶贫一线的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脱贫攻坚。(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区扶贫办牵头负责)
(三)建强基层组织,助推脱贫攻坚。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对各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各镇对村级班子运行情况开展一次集中分析研判,对发展思路不清、政策水平不高、推进措施不力、工作作风不实和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坚决予以调整。每年根据精准扶贫和村级班子考核,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集中进行整顿。对深度贫困村需要调整的村党组织书记,如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镇或部门单位机关选派科级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并与区委签订军令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且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按照1:2的比例,建立区镇两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库。坚持每年对全区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工作队员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轮训,通过警示教育、政策辅导、观摩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全面足额落实村组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每年按照全区总村数的1/4到1/3,对在基层党建、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村每村给予3万元的奖励,奖金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直接兑现到村干部个人,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区委组织部牵头)
(四)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项目落实。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程招标、项目监理、竣工验收、资金审计、拨付报账等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项目督查,半年进行考评,年终组织审计、财政、扶贫、监察等部门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区纪委、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直相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五)加强考评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认真落实《甘肃省贫困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逐镇逐村考核精准脱贫实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未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镇领导班子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的,班子成员均不得评优;对省市帮扶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工作队员,建议帮扶单位在年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对履职不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建议及时召回。对成绩突出的区级帮扶队员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提拔使用,对群众不满意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及时调整。建立脱贫攻坚督查通报机制,区精准扶贫督查领导小组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镇、相关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动态管理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督查,发现问题限期督办,挂牌销号。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责成区纪委、区监察委把全部精力放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上,对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进展缓慢、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据《麦积区精准扶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和诫勉,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委、区委农工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扶贫办牵头负责)
(六)着眼内源扶贫,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和组织发动工作。改进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参与式扶贫,采取生产奖补、劳务奖补、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将帮扶措施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的做法,培养贫困群众生产经营基本能力。在全区开展“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致贫可耻”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提高自我脱贫和致富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不断激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倡导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区人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分别牵头负责)
(七)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精神,及时总结提炼脱贫攻坚中的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经验做法,深入挖掘贫困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创新扶贫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引导主流媒体深度广泛报道各村、各镇、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激励教育身边人,广泛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区扶贫办牵头负责)
附表:1.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贫困状况统计表;
2.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贫困人口脱贫滚动计划;
3.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贫困村退出滚动计划;
4.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贫困县摘帽滚动计划;
5.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投资汇总表;
6.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项目表。
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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