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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后,药店这三件事要注意


▍来源:药店经理人

编辑:夕语


国庆节后,这三件事,药店人都要注意。

 

1、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要注意

 

8月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通知,要求全国各单位从10月起,对辖区中药饮片生产、流通、经营企业展开整治。

 

重点打击四大违法行为,第一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第二严厉查处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中药饮片;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

 

对于药店,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已有海南、安徽、四川、广西四省发布文件,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展开整治,接下来,陆续还会有省市加入整治,全国药店都要注意。

 

2、经营特殊药品的药店要注意

 

吉林长春长生疫苗案件曝光后,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先后多位药监领导被撤职,按照国家要求,接下来,针对高风险药品加强管制。

 

8月16日晚,国家药监局召开紧急干部大会,指出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发布文件,指出针对经营“疫苗、血液制品、含麻醉药品、氨酚羟考酮(泰勒宁)、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治疗糖尿病和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的企业展开整治。

 

9月13日,四川甘孜州药监局发文,要在全州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的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止痛药镇痛药等。

 

9月6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含麻醉药品和氨酚羟考酮及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的通知,指出要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含麻醉药品、氨酚羟考酮(泰勒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9月4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检查疫苗、血液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

 

3、挂证药师、药店要注意

 

关于药店挂证,已是行业整治的重点,查处力度逐步加强。

 

就在去年,原国家食药总局曝光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后,各省相继又发布了不少文件,对挂证药店、药师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从发文警示到曝光处理,再到收缴注册证以及吊销执照,最后到追究刑责,处罚力度逐步加重。

 

上个月,安徽省滁州市药监局接连公布了13起行政处罚案件,10家药店27人被踢出行业10年,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多人因挂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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