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只有缴费成功的亲们
明年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哦
所以千万别错过了!!
参保缴费对象
1.我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我县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外地户籍人员。
参保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
流动人员子女、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未中断参保缴费险种间接续等新入户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标准
免征缴人员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特困供养对象;
4、贫困建档立卡户;
5、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6、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
7、重度残疾等。
缴费渠道
1、2017年、2018年均已参保或2017年已参保、2018年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有两种渠道缴费:
微信缴费
关注“江西抚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缴费”里的“城乡居民缴费”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缴费了(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可在“是否个账冲抵”的□里打“√”)(二维码附后,可长按识别关注)。
窗口缴费
居住在县城的居民统一到医保局经办大厅窗口进行参保缴费;农村居民均以村小组为单位,由村干部统一收取参保费用,并到各乡镇医保所集中核定;
2、2017年、2018年两年均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渠道:
携家庭户口簿,居住在县城的居民到医保局经办大厅、乡镇居民到所在乡镇医保所窗口录入参保信息后,可选择用微信缴费,也可选择在窗口当场缴费。
“江西抚州医保”公众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则可进入微信缴费通道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2019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