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和北京市动物疫病防控相关要求,保障北京市猪肉产品生产供应,近日,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发布通知,对本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疫出证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严格开展屠宰检疫。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做好生猪进厂查证验物,加大屠宰同步检疫巡检频次,对检疫合格并符合出证条件的猪肉产品依法依规加施检疫标识、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二是规范实施分销换证。对兼营生猪产品分销的屠宰企业,严格生猪产品入场查证验物,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严禁来自禁运地区等不符合要求的生猪产品入场,并监督企业对调入产品单独建档,确保产品信息可追溯;同时,规范分销检疫证明填写,如实填写生产单位、地址并标注原检疫证明信息。
三是严格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完善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严格屠宰检疫滚筒印章、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识等的保管和使用,严防相关证章标志流出场外或被盗用、套用。
四是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检疫工作纪律。各区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处理;严肃检疫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六条禁令”等相关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出证的行为发生。
来源:北京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