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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地蓝走下“神坛”?药店还应该知道这些……

近日,一篇名为《儿童“万能药”蒲地蓝走下神坛 孩子和孕妇都要慎用》在网络上传开,一时间,“讨伐”蒲地蓝的声音络绎不绝。作为家中常备药之一,蒲地蓝真的走下“神坛”了?真的不能服用了吗?这一切还要从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两则《公告》说起。


11月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蒲地蓝消炎片(胶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公告》,这是继10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追风透骨制剂和蒲地蓝消炎制剂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修改蒲地蓝处方药后,非处方药也被要求修订说明书。





蒲地蓝成“万能药”




蒲地蓝消炎系列属于清热解毒类用药,临床用于治疗急性咽炎类疾病,2018年初纳入吉林省地方医保,本品有三种剂型,分为片剂、胶囊剂和溶液剂。


在不少家长心中,蒲地蓝消炎口服液是孩子感冒咳嗽的备用药,甚至还被当作“万能药”,每个人家中都要备几盒。它主要由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等组成,有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的作用。


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显示,2013-2016年,我国清热解毒类口服中成药市场销售额从165.14亿元增长至206.44亿元,复合增长率为7.72%。在前十大品牌中,蒲地蓝消炎口服液位列首位,2016年市场份额达11.73%。


米内网数据显示,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剂型在药店端的市占率为58%,排名第一,且市场份额和规模均逐年提升,云南白药的蒲地蓝消炎片排名第二。2017年,蒲地蓝口服液销售收入为24.81亿元。券商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医院端的收入同比增长35%,药店端同比增长55%左右。


蒲地蓝消炎制剂(片剂、胶囊剂、口服液)处方药说明书中,国家药监局增加了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其中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过敏等反应,同时明确孕妇和过敏体质者慎用。


此次蒲地蓝消炎制剂处方药说明书的修订不代表不能使用,而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对症下药。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黄剑臻指出,目前大部分服用蒲地蓝的都是感冒患者。如果是风热感冒,一般会出现咽痛、舌苔发黄、发热等症状,这种情况可以选择服用蒲地蓝口服液。


如果是风寒感冒,有流清鼻涕、畏寒、舌苔发白等症状,蒲地蓝含有的蒲公英、苦地丁和黄芩成分具有苦寒药性,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病情。体质虚寒的患儿,腹痛、拉肚子或是脾胃虚寒的患者也都不宜服用。


对于孕妇来说,虽然暂无科学数据证明这些药物会带来损伤,但为了宝宝的健康,也建议孕妇谨慎使用。



药店如何提示患者用药?



实际上,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板蓝根泡腾片等19个品种管理类别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将蒲地蓝消炎片从处方药调整为为双跨类别。所谓双跨药品,是指根据用法用量和用药人群等不同,既可作为处方药又可作为非处方药的药品。


关于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的公告中,国家药监局在【注意事项】中要求: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很多民众认为修订意味着蒲地蓝的不良反应增多,事实上并非如此。


其实,药品说明书中记载的不良反应越详细,代表企业对该药品研究越透彻。专家认为,对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了解得越清楚,医生和患者在使用药品时越能明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更好地权衡用药利弊。不良反应的发生有一定概率,药品说明书中所列的不良反应,有可能实际发生的概率并不大。当然,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避免引发严重后果。


作为一线员工,执业药师同患者之间是近距离的接触,因此对刚刚“处转非”的药品更应该进行认真审核,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并将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患者。

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内容节选




【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头晕、乏力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症见腹痛、喜暖、泄泻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综合自国家药监局网站、《潇湘晨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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