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范围
凡我县参保农民在山西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医的患者,均需到我中心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相关政策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补偿后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余部分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办理流程
01
准备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没有社保卡的,须先到社保一卡通窗口办卡。
03
需到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办理窗口填写《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转诊。
03
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在社保卡12号窗口进行社保卡出省测试并激活启用社保卡。
04
凭《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社会保障卡到跨省就医医院,出院后直接结算。
其他规定
1、社会保障卡是进行正常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身份识别证件,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就医,且必须保持状态正常。
2、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恶性肿瘤患者登记备案信息六个月内有效。
3、参保人员在异地办理结算时,因各种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出院全额付费后,可按照新农合原有政策补偿资料准备完备后,到县政务大厅新农合窗口办理手工结算手续。
4、参保人员可以登录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登记备案和住院费用、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也可登录河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hqxxnh)了解有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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