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监管改革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管,近日,市卫计委与市环保局首次联合开展放射性物品检查工作,我所派监督员参加。
此次联合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各医疗机构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放射性物品的采购、放置是否符合规定,放射性废物的排放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被抽查到的三家医疗机构均能够高度重视放射性物品使用管理工作,并安排了专职人员进行专项管理,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导,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阶段,我委将与环保部门不断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放射性物品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放射性物品的管理,排除医疗机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健康厦门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