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此外,公告还指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俊芳、张晶等4人终身市场禁入。
公告称,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款91亿元等行政处罚。上述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了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拟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当天,长春生物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长生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高俊芳、张晶、刘景晔、蒋强华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友奎、赵春志、张洺豪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就连人民日报微博也表示大快人心!
【人民微评:大快人心!】拟被强制退市,长生生物难获长生,大快人心!这一结果,早就埋下“伏笔”。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强制退市还留着过年?退市不可谓不严厉,但不如此,何以告慰受害者?如何以儆效尤?守法经营,才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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