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感叹,空调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因为无论严冬酷暑,空调都可以在室内为我们提供舒适的环境,尤其商场、宾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室内的温度、湿度、二氧化碳含量的调节更是离不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因此,为全面提升和有效规范我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水平,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我中心(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全省蓝盾三号行动 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 2018年辽宁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并圆满完成任务。
据统计,全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共906户,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划分,其中全空气系统式集中空调343户、新风加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516户、无新风系统式集中空调47户。
精心部署,开展培训。根据省卫计委的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卫生监督员及管理相对人进行了培训,统一检查尺度、明确监督要点、落实法律责任、强化卫生安全意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推进,严格执法。由于2户住宿场所在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业状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其余904户单位的卫生管理档案、卫生检测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设施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定期清洗消毒等五类22项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监督检查表。按照22项检查内容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定不合格原则,最终共合格700户单位。监督员对不合格单位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单位204户。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处罚公共场所单位13户,罚款金额6.1万元。并结合国家随机抽查的任务清单,协助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64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的检测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摸清了全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底数,增强了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降低了的卫生安全风险,极大的促进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