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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5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被判刑。
来源|检察日报
庭审现场
5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利用更改参保人员信息、办理或者注销正式和临时医保卡的职务便利,在短短数月时间内,先后将2011名暂停参保人员的信息修改到指定的医保卡内,伙同4家医保定点药店的老板,通过药店医保刷卡系统盗刷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共计173万余元。
社保资金不翼而飞
“您好!这个社保卡内余额仅剩101.5元,您的住院费用无法结账,请您更换其他卡或者用现金结账。”听到收费窗口工作人员的话,正在永城市第五人民医院排队等待结账的王力甚是惊诧,其父王新峰的社保卡一直都是自己帮助父亲正常缴纳的费用,社保卡已经几年都没有使用了,平常零星吃药都是自己现金买的,卡里不可能只剩下101.5元钱。
一脸困惑的王力急忙回家询问父亲缘由,其父王新峰也说自己没有动用过社保卡。满心疑虑的王力次日就赶到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窗口进行咨询。“这是我父亲的社保卡,麻烦您帮助查看一下账户余额和资金的使用情况好吗?”王力提供了相关证件,并将在医院结账的情况向工作人员李晶描述了一遍。“对不起,这个账户目前的余额确实是101.5元,至于消费明细需要主任密匙才能打开复印,今天主任不在,您明天再来行吗?”
王力走后,李晶心里顿时惊诧起来,其实刚才李晶撒了谎,她明明白白看到王新峰的账户在两个月内有过十多条的消费记录,但与王力说的已经确认过自己父亲没有使用过社保卡消费的情况有出入,李晶一时不能把握这种状况,于是她将这种情况如实汇报给了医保中心主任王景超。
窃贼竟是“自己人”
王景超听了李晶的汇报,赶忙用密匙打开了王新峰的个人资金账户系统,惊讶地发现此人在信息系统中存有重复的信息,在短短的几天之内达至15条之多,点开其中几条均显示是从其他人员的名字更改成王新峰的。于是,两人随即调取这些人的个人账户变动记录,又发现他们在市内的多家医保定点药店有大额异常消费的多条信息。
“如果被修改的账户远远不止王新峰一人的,还应该有其他的账户也可能被篡改。”一旁的王景超顿时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一边叮嘱李晶再继续浏览其他账户的情况,一边慌忙地直奔主管副局长赵力的办公室。
听到情况汇报的赵力召开会议,首先确定能够对个人账户信息进行修改的仅有聂飞和王哲两人,即刻停用这两人的系统管理权限,由医保中心尽快全方位筛查职工个人账户的变动情况,看是否有所异常。第一时间联系社保系统的技术维护商河南东软工程所的工程师帮助提供技术支持,查找技术方面是否有所疏漏。
“啊,真是奇怪了,王新峰的身份证号码怎么又有变动了?”早早上班的李晶刚打开系统就又发现信息被再一次修改了。更让李晶感到诧异的是,修改的时间竟是凌晨时分。
“难道信息系统被黑客入侵了吗?要不然怎么凌晨时分还能被修改呢?”快速赶来的赵力和王景超等人满脸疑惑,面面相觑。
“监控,看监控录像!”不知人群中谁提醒了一下,大家径直向网控室走去。“啊,这不是聂飞和张明吗?”李晶禁不住惊叫了起来。
录像画面还在继续播放着,画面中张明和聂飞结伴进入服务大厅,聂飞熟练地操作着电脑,而一旁的张明则手拿便笺在一旁指挥,两人娴熟的动作不禁令在场的所有人感到诧异。
在东软工程所网络工程师的帮助下,利用技术手段调取办理修改业务的信息总量共计8992条(含自身重复的信息),后经工伤中心、医保中心、信息中心的6位工作人员进行四天三夜不间断轮番信息核对,通过信息的进一步确证和筛选,共查证出有问题的信息涉及2011人,并进行信息截图留存证据和金额统计,共统计出利用修改个人账户信息,从而被套取的个人账户资金大概有173万余元。
173万余元的个人社保账户资金被窃取,赵力不敢怠慢,立即向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伟明汇报,根据局党委的决定,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弄清楚是谁,或者有多少人参与窃取社保账户资金,这些被窃取的账户资金能否被及时追回。局领导分别找聂飞、张明两人进行组织谈话,通过政策疏导和利害关系分析,聂飞、张明两人很快承认了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错误行为,并同时交代出共同参与套取的人员还有徐全民、张献立、王哲三人。
因为涉案金额较大,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即向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于2018年1月25日对以上五人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由于案件性质涉及职务犯罪,永城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永城市监察委员会。永城市监察委于2018年6月6日对张献立、聂飞、张明、徐全民、王哲、高建军、夏言、杨永利、刘伟东9人涉嫌贪污罪立案调查。2018年6月15日,以张献立等9人涉嫌贪污罪移送永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上班时作案敛财
“这哪里是在上班,简直就是在敛财,按照张献立等人作案时间、修改的个人账户总数与次数,以及刷卡取现的频率来计算,他们几乎天天一上班就是马不停蹄地在作案……”永城市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张琳义说。
经过认真审查,进一步固定和优化证据,永城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最终认定,2017年1月至12月,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工作人员张献立、聂飞、张明、徐全民、王哲分别利用其负责社保卡密码重置、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社保卡补换和注销、发放管理以及临时社保卡办理等职务便利,交叉作案,先后将永城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中长期不使用社保卡的外地参保人员或者是停保人员的信息激活并修改转移到注销的正式社保卡和临时社保卡中,再持有这些被修改过的社保卡,与永城市医保定点药店的负责人高建军、夏言、杨永利、刘伟东等人相互勾结,多次在定点药店的医保系统上套刷现金。其中,张献立涉案金额51万余元;聂飞涉案金额60余万元;张明与聂飞共同套取资金数额共计40余万元,且帮助张献立刷取现金30余万元;徐全民与王哲合作涉案金额共计6.2万余元;高建军、夏言、杨永利非法获利 3.6万元、1.9万元、6000元不等,刘伟东个人未获利。
“虽然根据电脑储存的职工个人账户修改数据以及刷取现金药店的名称、刷取时间、数额明细等相关书证,能够证实被修改信息是2011人,涉及的总数额是173.77万元。但是,鉴于技术原因无法准确分辨每一涉案人修改信息和刷取现金的具体数额,再加上无法排除有些参保人员信息正常变更的情况,根据案件证据情况和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我们最终在数额认定上是根据被告人的供述数额予以认定。”永城市检察院主管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庞永红介绍说。
被套取资金全部追退
“被告人张献立、张明、聂飞、徐全民、王哲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共财物,被告人高建军、夏言、杨永利、刘伟东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随着国家公诉人义正辞严宣读起诉书,张献立等9人贪污案庭审开始。
永城市法院第一审判大厅庄严肃穆,座无虚席。永城市纪委监委的全体人员以及全市各单位的纪委书记、发案单位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人员近千人参加旁听。
“本案的犯罪对象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其资金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法庭辩论环节,本案9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提出这一共性问题。
“本案的涉案资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但是这部分资金在以社保卡形式呈现时实质上是一种虚拟财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所有城镇职工和居民个人账户的资金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筹集、管理和支付,依据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属于在国家机关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之规定,本案涉案资金的性质属于公共财产。”公诉人有理有节予以回应。
“本案犯罪行为的完成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刷取现金要使用的存有参保人员信息的医保卡,二是必须借助药店的医保刷卡系统,两者相互配合,缺一不可。被告人高建军等4名药店负责人明知社保卡不能刷取现金,明知张献立等人每次刷卡时携带十几张、几十张不等的卡,明知刷现就是窃取、侵吞医保基金的情况下仍然协助之,因此,这两种行为从作案手段上来说没有主、从之分,从作案结果上来讲也无所谓重要与否之别……”公诉人铿锵有力的答辩博得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
因为张献立等9名被告人连同违规定点药店分别于立案前、监察委调查期间共向医保中心银行账户退还赃款154万余元,医保中心又扣除定点医院违规套现的资金26万元以及对涉案药店进行处罚并扣除保证金19万元,至案件宣判前,医保账户被套取的资金已全部追退。
考虑以上因素,综合全案情况,永城市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张献立等9名被告人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十一个月,以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0万元、10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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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