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全国各地相继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禁燃令”,我县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也部署实施了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最严”禁燃令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推动“禁燃”工作,共同促进芦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芦溪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芦溪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芦溪,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每一位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芦溪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
转载:县禁燃办公室、今日芦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