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力资源配置,补充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满足我院科学建设及持续发展需求,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经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旗卫健委党委,医院党支部及院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及医学院校招聘临床医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克什克腾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旗卫健委党委,医院党支部及院委会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派驻克旗卫健系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自主招聘医疗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康复医师)。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要求身体健康、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医学事业、有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意识;
3.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学历;
4.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含临床及中西医结合临床执业医师)者、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不限学历优先录用;
5.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及以下,女性35周岁及以下。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目前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投递简历
1.应聘者须投递个人简历,纸质简历递交至克旗医院人事科,电子版简历发送至邮箱:324681031@QQ.com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3.应聘人员须对个人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克什克腾医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复审,复审时本人参加,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
3.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问答统一使用汉语言,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医院根据拟聘用人选及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什克腾旗医院院内、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政策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按医院自聘人员管理,不纳入编制内;待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方式执行,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可参加2019年度赤峰市事业编制考试,可考虑优先录用。
六、纪律与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由派驻克旗卫健系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七、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我院不提供面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医院网址:www.ksktqyy.com
联系电话:0476-5261029
微信公众号:克什克腾旗医院1
联系人:乌日罕(13500665358)
克什克腾旗医院
2019年1月31日
公众号ID:nmgw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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