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文件
玉医保发〔2018〕38号
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
停止城乡居民医保无卡结算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中心)、协议医药机构:
为今后更好的服务我市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提高社会保障卡持卡使用率,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等服务的进一步开展,确保社会保障卡的信息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0月8日起,停止城乡居民医保无卡结算功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0月8日起,除村卫生室外,停止玉溪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及异地医院就医的无卡结算功能。
二、已经制作过一代或者二代社会保障卡的玉溪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需持卡就医结算。尚未发卡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发卡之前可以正常在定点医疗机构无卡就医结算。
三、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期间需就医的,由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审批后进行无卡结算,待制卡完毕后恢复持卡就医。
四、需要挂失、补办二代金融社保卡的,到相应发卡银行的网点进行挂失、补办。
五、请各县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宣传工作。
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抄送: |
玉溪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