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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回应“医生指定购药点”:与药店无利益联系

近日,一篇题为“药店藏身和平医院医师指定购药点”的文章在网上引发热议。8月30日,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文中涉及的药店——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国药大药房和平店,与医院不存在销售利益联系。 


上述文中反映,位于山西省长治市的山西长治医学院和平医院,在当地是一家医疗水平和条件相当不错的医院,近日有患者在该院就诊,医生开出处方之后,让患者到“藏身”在该院地下一层的(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国药大药房和平店)药店购买数百元药品,此举引发民众质疑。


30日,该院在其官方网站就网络反映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一、按照国家规定,三级医院药房最多只能拥有1500个品规。作为一所三级医院,该院收治长治市肿瘤患者数量较多,但自有药房无法采购所有品规,不能满足治疗需求。对于不在医院药品目录的品规,由医生出具处方,患者需要到院外购药。


二、为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和购药,国药控股山西长治有限公司2014年在我院开办了独立经营的国药大药房和平店。该店是经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治市工商局批准注册,由长治市医保局核定销售肿瘤病特殊药品的药店。该药店向社会公开服务,与本院不存在销售利益联系。


三、2019年8月29日,按照上级卫健委和长治医学院的有关要求,为了全面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对药房的经营自主权和管理权,我院已经积极与国药控股长治公司协调,先行关闭后进行清理。同时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力争早日实现院内药房特殊药品供应。


此外,说明还特别强调,“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查,目前没有发现我院医务人员与该药店存在利益输送现象。为加强管理,我院于8月29日召开了专项会议,医院党政领导约谈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医护人员,再次强调了国家和省市卫健委规定,要求诚信医疗、优质服务。一经发现违纪违规,对当事人进行从严处理。凡是举报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医院将按照举报金额的10倍奖励举报人。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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