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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更新“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此前,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管理劳动部下发有关将2019年谈判药品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和生育险药品目录》乙类范畴的通告(医疗保险发〔2019〕65号),对46号文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和生育险药品目录》“协议期限内谈判药品一部分”开展了升级。本次升级共增加70个药品,续签取得成功27个药品,续签未取得成功4个药品,敬请点一下正下方“阅读”掌握。此次谈判明确了97个药品全国性统一的付款规范。协议有效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理满期后依照医疗保险相关要求调节付款规范。来源于:国家诊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欲知大量医药信息,请登陆MIMS.com一键下载MIMS程序运行!医保目录升级“协议期限内谈判药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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