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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药商痛失GSP!


山东、辽宁共12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GSP证书!

辽宁鞍山:
6家

11月16日,辽宁省鞍山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4号公告,海城市西四镇普爱大药房、海城市博信圣缘康大药房、海城市金康大药房、海城普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温乡三家子分店、辽宁福缘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城孤山中心店、辽宁福缘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村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鞍山市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6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山东济宁:
5家
11月17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济宁市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济宁市任城区东昌药店、济宁市同仁大药房、济宁宗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祥俊驰药店、济宁天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嘉祥润灵药店、济宁七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黄屯店5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上述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山东聊城:
1家
11月18日,山东省药监局发布《聊城市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冠县齐鲁大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聊城市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该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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