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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支付价格怎么定?


中国首个医保支付标准的联合限价采购来了(附目录)

1、事件及投资观点概要

医药行业是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近年来,药品政策行业发生大的变革,一致性评价、优先审评、新版医保目录、医保支付价等陆续推出,医药行业挑战和机会并存,我们预计医药公司未来的分化将更加明显。医保支付价政策是影响未来医药行业价格、竞争格局的关键政策,我们非常关注医保支付价政策的出台。近一个月,福建省作为先锋队,相继出台了多个医保支付价的相关政策,其中福建省医保办2月4日发布《福建省实施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规则》和3月6日发布《关于公布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第一批)及医保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的通知》是最重要的两个纲领文件,我们对此进行分析如下:

 

首先,医保支付价的总体基调是:1、降价(据我们对A股重点公司重点品种的数据梳理,基本上从医保最高限价这一环节进行第一层次的降价,然后二次议价驱动销售价和采购价第二层次的下降,再者医保支付结算价驱动患者主动选择更低产品进行第三层次的降价)2、调结构,不同品种的医保结算价不同,通过医保支付比例来调整产品结构。

 

我们对此的看法是:以前药品降价主要由发改委、卫计委等来监管和执行,按项目付费、按销售价的一定比例报销,医院、患者被动接受控费,此次医保支付价文件出台,由医保部门来制定限价标准,医院、患者可以基于二次议价和报销比例的动态变化主动参与到控费中,形成了医保、医院、患者三者主动均控费的动态机制。然而我们也不必过于悲观,虽然行业有降价压力,但是在调结构过程中,不同企业必将走向分化,部分企业可以制定合理定价策略和销售策略抢占更多份额,从而在行业里胜出。

从投资标的看,建议关注品种竞争格局较好、价格策略制定较好、销售能力强的优质仿制药企业和创新药企业。

 

从行业角度看,我们建议关注精麻药板块和血制品行业,竞争格局良好,无论是医保目录扩容还是价格维系上面,相比其他板块而言而言受政策影响较小。


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Ø  政策文件中如何分组?

Ø  价格怎么定?

Ø  同一组内各品种怎么竞争,价格影响如何,销售量影响如何,哪些品种会更畅销?

 

先看如何影响价格,医院的销售价是竞争动态形成的,分在同一组(在Excel表里即在同一行)的按照同一标准直接竞争。

2、怎么分组,也即谁和谁比?

2.1、官方文件:

依据药品通用名的不同给药途径(口服、注射、外用)进行预分组,再将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目录分为非竞争性目录和竞争性目录。非竞争性目录含原研药品、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以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独家生产(报名)的药品;除此之外的品种归入竞争性目录。同时,对联合限价采购阳光采购挂网药品按“四通用”(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编制并按“治疗性用药”、“辅助性用药”及“营养性用药”区分药品属性。

2.2、简单解读:

大幅减小定价分组数量,遏制奇型怪剂,竞争加剧。

2.3、以奥美拉唑为案例说明分组:

奥美拉唑比较适合作为如何分组的案例,奥美拉唑同时有注射和口服途径,口服有多个剂型,产品中包含非竞价品(独家品种、原研、仿制药)

同一通用名下,分为三个给药途径:口服、注射、外用

1)口服剂型分组为X0126

口服剂型下,分为不同剂型比如肠溶片和肠溶胶囊(奥美拉唑区分了片剂和胶囊剂,很多产品口服剂型下合并了很多剂型,没有再分剂型,比如阿德福韦酯的片剂和胶囊剂就是合并的放在同一竞价组)

1)肠溶片剂下分为竞争品种组和非竞争品种组,非竞争品种组主要包括原研、独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奥美拉唑非竞争品种只有原研阿斯利康,其中两个规格列为非竞争品种,可以区别分组,不用与竞争品种竞价。奥美拉唑肠其他片剂全部为竞争品种,归为同一组来竞价,比如国药、辰欣、亚宝的多种规格都放在一起竞价。

 

2)肠溶胶囊剂下分为竞争品种组和非竞争品种组,非竞争品种组主要包括原研、独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剂型没有非竞争品种,全部为竞争品种,比如罗欣、京新、鲁南贝特等数家归为同一组来竞价。

 

2)注射液剂型分组为X0127

注射剂下分为竞争品种组和非竞争品种组。非竞争品种组主要包括原研、独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通过FDA认证且在欧美有销售的仿制药。奥美拉唑注射液非竞争品种只有原研阿斯利康,其中两个规格列为非竞争品种,可以区别分组,不用与竞争品种竞价。

奥美拉注射液其他厂家全部为竞争品种,归为同一组来竞价,比如奥赛康、普德、常州四药等的多种规格都放在一起竞价。


3、价格如何定?

政府制定的都是价格标准,主要包括每个组别的医保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实际销售价、实际采购价、个人自付价都是在政府标准情况下,医保、医院、医生、患者、厂家动态博弈形成的结果。值得指出的是,政府制定的标准价格是动态的,实际销售价、实际采购价、个人自付价将可能作为政府动态调整价格标准的参考依据。


4、哪类品种会被大家选中?

资本市场最关心的的问题,最终哪类药品、怎么定价最受欢迎。我们认为,这将是医保、医院、医生、病人、药企五者博弈后的结果。

4.1、先看医保如何报销结算

药品医保支付结算价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个人按报销比例分担;高于医保最高销售限价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高于医保支付结算价、低于医保最高销售限价之间的差额由患者个人承担。低于医保支付结算价的由医疗机构享有。

4.2、医院销售价、医院采购价、个人自付是医保、医院、医生、病人、药企五者博弈结果

从医院角度去考虑,医院主要基于收入端-成本端的最大化去选择药品,我们将具体的品种价格带入分析测算后,认为医院选择高价药和低价药并不可绝对的一概而论,一定要基于具体品种具体价格来进行分析。

 

从医生角度考虑,选择高价药和低价药一方面基于医院的指示,一方面考虑自身利益诉求,同一个品种高价药低价药的选择也不可一概而论。

 

从患者角度考虑,报销自付比例将是选择药品的重要方面。在一致性评价+医药分开未完全实施到位前,医院、医生与药品的关系难以斩断,医院依然是强势主体,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患者也难以自主去选择药品,所以患者还是以医院和医生的医嘱为主,但是相比之前具备更多选择权,而且不排除医保支付价政策下会对医院监管病人的自付比例。

 

从药企角度考虑,能够满足医院这个利益诉求——收入端-成本端最大化,并且能兼顾医生利益的品种更加受到青睐。此外,药企角度不希望降价,并且不希望价格底价被暴露太多,因为这样收入利润会受到影响,二次议价等能议价的空间也会减少。

 

我们按照药品类别和竞价组的差异,做了分别分析,假设医院销售价有两种情景。情景1:最高限价>医院销售价>医保支付价,情景2:最高限价>医保支付价≥医院销售价。



从上面表格公式可以看出,对于医院来说,医保支付结算价越高越好,采购价越低越好,非竞价组在医保支付结算价上相对占优。

 

然而也并非医保支付结算价越高,该品种就一定能放量,个人自付比例也会影响最终产品的放量。因为高于医保支付价的部分需要个人自付,如果患者对价格敏感,可能放弃高价药选择低价药,这样可能驱动量的结构变化。

 

我们的结论是:同一通用名下,非竞价组、竞价组会互相竞争,如果非竞价组的高价产品医保支付价较之前销售价格降价太多,可能会丧失更多市场份额或者主动退出市场,这样反而对其他同疗效的产品带来利好。具体推理如下:个人自付=Δ+医保支付结算价*(1-医保报销比例),(Δ=医院销售价-医保支付结算价),Δ的差距是影响个人自付的重要因素,Δ取决于产品之前招标价格较此次医保支付结算价的差距,差距越大即降价越多也即Δ越大,用户自付额越高,高价药若想维持价格,则因用户使用意愿减少销售量可能减少,而如果降低销售价格来维持量,则可能销售价格负担不起营销费用和成本,两难情况下,挫伤高价药积极性,有可能催生量的结构变化机会。

4.3、举例说明:多西他赛小容量注射液;0.5ml:20mg*1瓶/盒

德国赛诺菲、恒瑞均是多西他赛的非竞价组,辰欣、齐鲁、奥赛康均属于非竞价组,从最高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的标准来看,均高于竞价组。

然而,从降价幅度来看,恒瑞医保结算价较之前招标最低价下降56.43%,医保限价下降0;赛诺菲医保结算价较之前最低招标价下降90.29%,较医保最高限价下降0;竞价组创诺制药,医保结算价较之前招标最低价下降20%,医保限价下降20%,可见大家价格均有较大降幅,且降幅上,创诺<恒瑞<赛诺菲,最终哪个品种在量上取胜,还需要具体看医院与企业之间谈判的实际销售价和实际采购价的价格策略制定,谁能兼顾医院盈利和个人自付等多方面因素,谁更容易获益。从此案例我们可以看见,企业具体价格策略的制定使得扩大销售量、进口替代存在可能性。


内容来源:兴证医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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