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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外流只是个传说?NO,这次真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业内期盼已久的医院处方外流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就在8月1日,柳州市市属五家大医院(人民医院、工人医院、柳铁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处方外延的试点,而桂中大药房成为首家试点合作的社会药房。


政策发力

有医药零售业内人士就表示,因为零差率等政策规定,此前作为重要盈利点的医院药房,正在逐渐成为包袱,不但没有盈利还要倒贴钱,因此医院不得不在这方面重新考量。而且医院现在都在压缩药占比,那么对于社会药房能够满足的药品品类,医院就可能会逐渐减去这类药,对应的处方也就会流入社会药房。


于是从今年6月起,柳州市首先开始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处方外延,而今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重点就是鼓励医疗机构的处方外流,这也更加速了处方外延试点的进一步深入。


而就在8月19日,也就是试点正式实行不到20天的时间,柳州市卫计委又扩大了试点范围,试点由原来的5家三甲医院、扩至柳州市各级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除桂中大药房外,凡是符合要求并自愿承接处方外流药事服务的社会药房,都被纳入对接范围。


处方外流的柳州模式

这次试点范围的扩展,卫计委也对社会药房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除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三证齐全”且证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等基础条件外,申请药房必须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评审中达到A级药店资格。


同时要求承接处方外延药事服务的药房,需配备至少两名执业药师,其中1名执业药师必须为驻店执业药师。此外还有商品品类、销售价格以及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当满足各方面条件之后,药房便可进行技术准备,接入分级诊疗系统。据知情人士介绍,该系统是柳州市卫计委委托柳州移动开发,患者下载分级诊疗APP后,用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并完成绑定。


目前药事服务范围仅限口服剂型、外用剂型及气雾剂、雾化溶液剂、吸入溶液剂等剂型药品,注射剂型仅限胰岛素类药品。药店销售时也不能高于中标价,只能比零差率的价格低不能高。


药店:市场广阔,道路漫漫

有业内人士就预测,其短期内的理论增量空间就可达2000亿。那么,当处方外流这个通道真的被打开,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从近一个月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目前处方流到店内的还不是很多。”桂中大药房总经理肖俊雄坦言,同时,他对此也给出了清醒的判断,“处方外流通道打通后,一段时期内都不会出现处方大量流入的情况,患者在观念上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同时药店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因为还是在试点阶段,很多东西都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比如处方的管理,系统的管理,门店内操作规范的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等,”肖俊雄介绍说,“目前,桂中大药房首批有7家门店承接了试点的药事服务,但很快会铺开,更多门店会承接处方外流。”


而在谈到社会药店相对于医院药房的优势和吸引力时,肖俊雄也是自信满满:“社会药房的接入给患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院周边的药店,也可以选择距离住所较近的药店拿药。”同时,药店的品种,各个品类相对会比较齐全,对病人来说选择面就会更广。比如有些经济能力较强的顾客,可能更愿意用一些更好的药,这方面,药店相对医院就有了很大优势。


除此之外,药店在价格方面的吸引力也不容忽视。“虽然以前医院15%的加成现在没有了,但药店在价格上还是有一定优势的。”肖俊雄介绍说,“等处方外流试点成熟后,新农合统筹也可以逐渐铺开,那么这个市场就会很大了,政策给的报销比例肯定要比医院大,因为药店参照的是社区卫生院的报销比例。到时,同一数量药品,顾客在药店通过医保购买,可能只需自己支付10%,而在三甲医院这个比例则要达到30%。”另外,除了处方外流带来的潜在可观市场外,承接处方对药店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药店来说,也是一股巨大的提升动力。



来源: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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