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综合医改试点省的医改进展格外引人关注。日前,首批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都已公布“成绩单”,不约而同地强调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8月12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安徽继2014年在全国率先提出53种疾病不输液的“负面清单”后,正着手准备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进一步压缩药价虚高水分。同时,启动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分片实施带量采购工作。“作为综合医改试点省,安徽在药品耗材采购、强化医疗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推进医保改革等方面统筹推进,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不断提升百姓的获得感。”于德志说。
数据显示,江苏省城乡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10年的32.88%下降到2014年的28.88%,为近20年的最低水平。“江苏省居民健康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群众医改获得感增强。”江苏省卫计委主任王咏红表示。
7月26日,国家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时,青海省省委副秘书长、省医改办主任侯鹏宁指出,青海市场发育程度不高,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又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自身的财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之下,青海省委省政府坚持小财政办大医改的理念,持续加大卫生投入,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在7月12日第一个公布“成绩单”的福建省,核心亮点是三明市医改。针对药品与耗材价格虚高,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现象普遍存在,2012年4月,三明市挥出医改“第一刀”:先对辅助性、营养性、过往有过高回扣历史的129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改革“利斧”全面砍向虚高的药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