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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我省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我省石家庄、张家口、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等8个设区市确定为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根据我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安排,2016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工作全面铺开。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深化医改工作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试点先行,突出重点
  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试点工作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在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各市、县要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骨干医师培训、人才引进等,加大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推广开展适宜技术,加快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管理水平和疾病诊疗能力。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有关工作要求,借鉴学习各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政策。多种途径充实城乡基层家庭医生队伍,建立健全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以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完善签约服务形式,明确签约服务标准,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建立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基层首诊和通过家庭医生转诊。

  (三)探索组建医疗联合体。各地要统筹规划,通过组建医联体、兼并、托管、委托经营管理等模式,逐步形成责、权、利清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利用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和纵向流动,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鼓励区域内按照就近、自愿原则组建医联体,在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在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以所有权为基础的资产整合型医联体,也可建立以资源共享、技术协作为重点的医联体。在县域重点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县乡一体化管理的医疗联合体,实行县乡人员、业务、财务“三统一”管理。  

  (四)科学实施急慢分治。以医联体为载体,日间手术为突破口,根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其医疗服务能力,明确医联体内急慢分治服务流程。
  1.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城市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严格落实功能定位,制定本机构疾病诊疗目录,经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明确中医医院功能任务,三级中医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二级中医医院主要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探索设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独立医疗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2.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超出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就近转至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转至下级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试点地区在医联体内建立患者转诊中心,负责协调安排患者双向转诊服务。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大门诊、小病房”的特点,将中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3.逐步推进日间手术。以医联体为切入点,在三级医院及其协作关系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逐步推进分工合作的日间手术模式。三级医院逐步推行日间手术,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日间手术服务,将术后稳定康复患者转往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
  (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作用。各地要加快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要加快建立双向转诊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控各级医疗资源信息和病人就医状况,预约专家、各项检查、病床等,统筹调度双向转诊。建立覆盖城乡的远程会诊网络,省卫生计生委成立河北省远程医疗中心,各地要成立市、县级远程会诊中心,并接入三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省、市、县三级远程会诊平台上与国家级医院、下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联接,甚至横向联系其他省市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覆盖全省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六)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人社、物价、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协调推进,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可与支持。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理念,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注重发掘、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年内形成可以推广或借鉴的模式。

  四、加强督导,及时总结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充分借鉴省内、省外其他试点地区成熟经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时,可以参考借鉴上海市“1+1+1”签约服务模式、厦门市慢性病“三师共管”服务模式和江苏省、杭州市等先进地区经验。要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督导制度,设置试点工作任务年度量化指标,定期对辖区内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试点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建立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数据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加强对试点情况的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分析。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有益经验。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人员依据《河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院评审评价、负责人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设区市9月30日前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请各设区市按月报送工作进度,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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