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总结交流各地改革经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培训班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通报了医改总体进展和医药价格改革情况,山东、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青海、青岛等九个省市介绍了本地区在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成效。本刊现将这一组文章予以刊发,供读者参阅。
今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打响,并将逐步覆盖到所有公立医院,这是一场十分艰巨的攻坚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医药价格改革是医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医药价格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药品方面,2015年放开了除麻醉和精神类之外的2000多种药品价格,让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了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在医疗服务方面,2012年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目前全国已有1970个县的4107个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5年推出了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现已有8个省份全面推开,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总体上看,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初步理顺,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正在形成。改革过程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值得充分肯定。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各方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仍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比价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二是各地改革进展不平衡,配套改革不协同、不同步,影响了改革效果。三是监管不到位,价格行为有待规范,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总之,与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今年8月份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强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把药价降下来,把服务价格提上去。7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总体供给不足,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是一块明显的短板,也是人民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产业链长、市场潜力大,涉及医疗、医保、医药等,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能够更好发挥价格杠杆的激励、引导、约束作用,有利于促进医改全面深化,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配置,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扩大有效供给,推动医药产业升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
第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目前,公立医院改革正在扩面提速,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是建立规范高效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立医院新机制的建立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机制改革,有利于引导公立医院提供适宜服务,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现在,药品价格已经放开,趋于良性的药品价格机制正在形成。下一步关键是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建立新的机制,理顺比价关系,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三,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公立医院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补偿,多开药、开贵药等趋利倾向明显,偏离了公益性的运行方向,负面影响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必须加快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才能真正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在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院自我消化这三大来源中,财政补助、医院自我消化都比较有限,主要还得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既是最重要的补偿机制,更是核心的激励机制,不仅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加重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总之,要充分认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长期性,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二、牢牢把握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核心要义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好改革的核心要义,妥善处理好医疗、医保、医药关系,处理好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关系,平衡好各方利益,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一)牢牢把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正确方向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放到整个医改中来把握,紧紧围绕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着力点”。
“一个中心”,就是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保基本,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特别是要确保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医疗负担不增加。
“两个着力点”,着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主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公立医院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通过调整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务人员以病人健康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向人民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着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要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的政策衔接和联动,建立合力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特别要建立有效的控费机制,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
(二)牢牢把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
《意见》明确了改革中必须始终把握好的四项原则。
1.坚持调放结合。调放结合是多年来价格改革积累的一条基本经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必须遵循。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通过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要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真正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
2.坚持协同配套。医改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仅靠单项改革难以取得成效,需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政府投入、价格调整、医保控费、招标采购、医疗行为等各项措施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共同推动医改各项目标的实现。
3.坚持统筹兼顾。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患者、医疗机构、医保、医药企业、医生等各方利益,涉及到诸多利益的深刻调整,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群众受益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4.坚持稳步推进。面对艰巨复杂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任务,必须立足全局,加强整体谋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稳步有序推进。看准了的,抓住时机,加快推进。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加强改革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不断调整完善政策。
(三)牢牢把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
《意见》明确,要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下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点任务,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分类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是《意见》的一大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改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主体逐步多元,部分领域形成竞争,群众更加注重身体健康,个性化需求增加,这就需要适应形势变化,明确政府和市场定位,区分基本和非基本,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是政府落实“保基本”要求的具体体现,必须合理定价,严格监管;二是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这需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部门,根据本地区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并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三是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这项政策2014年已经推出,下一步重点是加强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今后国家不再统一制定全国性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服务项目和价格由地方管理。各地要按照节约费用、优化流程的原则,简化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逐步减少项目数量。目前,医疗技术发展很快,价格主管部门要态度积极,对那些有利于降低费用、对人民健康效果明显的创新项目,要及时受理审核,及时纳入价格项目。
2.理顺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是这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总的思路是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服务价格内部结构,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控总量”,就是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一方面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总量,有效控制区域内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另一方面确保调价后的医疗服务费用保持基本稳定,否则群众不会理解。“腾空间”,就是通过取消药品加成以及规范诊疗行为来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合理降低药品价格,为医疗服务腾出调价空间。要避免“两头翘”,防止服务价格上去了,药品价格没有降下来。“调结构”,就是既要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也要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内部价格结构。“保衔接”,就是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与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支付水平、强化医疗机构控费同步,确保群众基本医疗费用支出总体不增加。
3.建立机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价格机制,动态调整,逐步完善。一是形成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定价机制。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范围,逐步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操作简便、便于监管的定价机制。二是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服务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最终体现成本和价值。三是完善政策联动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加强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与医疗费用控制、医院收支指标考核联动,促进医疗机构建立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和提高技术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特别是价格调整与医保政策要建立同步联动机制,做到无缝衔接,这是保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
4.规范行为。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服务,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以及医院、医生提供服务的垄断性。因此,不论是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政府都必须对价格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构建政府、医保、医院、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一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公立医院医药费用通报制度,将公立医院收入、费用、增长率、自费比例等指标情况,以公立医院为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药价格公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制定价格监管规则。尽快制定出台相应议价规则、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范或指南,通过价格公示、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
三、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得实效
面对医改新形势和价格改革新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项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主体责任在地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敢于担当、锐意攻坚,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发挥主导作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集中组织精干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成立专门班子,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2.抓紧出台方案。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抓紧研究论证,制定和细化改革的具体方案,务必于今年底前出台实施方案。改革实施方案要在进度目标、水平测算、政策培训、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做到准确、精细、合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改革方案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科学可行。要深入调研,精准测算,做细做实,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障好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特殊病种基本医疗费用不增加。
3.协同推进改革。各部门配合联动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卫生计生、医保、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推动督促各有关部门按期完成各自任务,政策间不能有时间差,防止出现政策“孤岛”,确保改革联动协同。
4.有效防控风险。各地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评估风险,特别是对敏感、特殊项目等突出风险点,要认真进行梳理,提前制定预案,提出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密切跟踪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并妥善加以应对,确保改革平稳实施。方案实施后,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坚决防止个别问题扩大为系统性风险。
5.加强跟踪评估。各地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医疗机构控费情况的监测分析。有效利用医疗机构信息化平台,实时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掌握医疗机构改革运行以及医药价格、费用变化情况,动态完善相关政策。鼓励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改革成效。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以先进典型引路,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
6.做好宣传引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沟通,积极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主动解读改革政策,定期通报改革进展和成效。要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利用贴近患者的便利,直接开展宣传。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做好舆情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应对,避免形成炒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神聚力,扎实工作,全力投入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中国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祖才-